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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筑节能取得新成效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 发布日期:2005-07-29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新成效。

  近几年来,湖北省建设厅认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方针,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加强建筑节能的组织领导,制订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地方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的宣贯和培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建筑节能监管;开展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建立建筑节能调控激励机制等措施,推动湖北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今年建筑节能检查统计,全省各市、州今年元月至5月底,共开工居住建筑项目933个,建筑面积1054.16万平方米;通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项目640个,建筑面积981.89万平方米;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396个,建筑面积748.6万平方米;部分采用节能措施的项目239个,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建立市级居住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小区)14个,建筑面积134.35万平方米;2004年,全省房屋报建开工面积2848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占房屋开工面积的56.4%;2004年,通过“禁实”全省少占耕地1800余亩,节约能源46.522万吨标煤,减少废气排放1.163万吨。

  为进一步推进湖北建设节约型社会,湖北省建设厅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平台,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为重点,开展节能工作。一是加强规划的“龙头”和调控作用,从源头把好资源有效利用关。完善村镇规划标准;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规划管理方式的改革,强化城市规划“四线”制度建设。二是以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为重点,抓好“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工作。贯彻实施建设部《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今明两年,武汉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达到80%,其他中等城市达到60%,县城达到50%;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沙取土、建砖瓦厂,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到明年底,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总量的比重达到40%%以上;深入开展节约用水,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抓好襄樊市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建筑节材,采用新型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散装水泥的供应量和散装率,增强散装水泥设施装备能力,今明两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100万吨,减少水泥损失155万吨,节约包装纸18.6万吨。三是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重点抓好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及光电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和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计划投资174万元,推进武汉市在黄陂开展“村镇家园太阳能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政策,广泛宣传,强化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起草制定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强化实施监督;加大建筑节能技术研究,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产品强制认证和节能建筑性能测评,制定推广应用和限制淘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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