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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阴谋论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 发布日期:2010-07-2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碳税很可能沦为西方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手段。 二氧化碳对气候的影响是全球性的,没有地域和国家的差别。但由于各个国家的产出和能源效率不同,不同国家生产某一产品的碳排放量还是有区别的。因此,低碳引发了一种全球化趋势,低碳把全球经济和发展模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正因为低碳的全球化,发达国家也兼顾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效率,帮其减少碳的排放量。目前,国际上对减少碳排放量采取了三种方式,综合来看,有两种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做法。 发达国家通过技术和资金援助,在外贸和投资中兼顾不同国家的生产工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能源效率,尽量减少碳排放。这是一种较为温和的做法。 此外,通过碳交易,发达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碳减排。目前京都机制上有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一是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市场,即通过控制碳排放总量,造成碳排放权的稀缺性,使其成为可供交易的商品的排放交易体系;二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市场,负有减排义务的缔约国通过国际项目合作获得碳减排额度,补偿不能完成的减排承诺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但国际上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还未形成全球碳交易市场,不过,我认为,碳交易不会很难,只要政府有足够的推动力,碳交易会发展得很快。 第三种方式是对发展中国家极为不利的做法,即通过碳关税迫使发展中国家减少碳排放。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是一种环境税。环境税以国内税的形式出现,一般按产地原则或目的地原则征收。当一国实行产地原则而另一国实行目的地原则时,同一批商品既要负担出口国的环境税,又要负担进口国的环境税,这就会出现双重征税问题。目前,碳税已经在发达国家逐渐推广实施,并且,发达国家希望将碳税进一步向全球推广。 针对碳税,支持者认为,碳税可以推动替代能源的使用;征收碳税的收入还可用于资助环保项目或对节能减排技术进行补贴;管理碳税的成本比较低,实施过程也很简便、公正。 反对者则认为,首先,碳税将降低高耗能的发展中国家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处于高耗能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其次,碳税客观上有可能沦为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手段,尤其是如果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征收国内碳税的同时,再开征碳关税,那就意味着低效率、高能耗、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将可能大幅度下降。 我认为,碳税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出口的商品担负两国的环境税,它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就不能与进口国生产的同类商品进行竞争,这不符合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原则。此外,由于各国拥有自己的征税主权和放弃对某种商品征税的主权,也可能造成进口国与出口国双方的双重免税,使环境税失去应有的效用,不能做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使市场失去国际化,因此,应避免双重征税。一般说来,环境受损国应得到优先征税权,并且对过多的征税给予退还。例如,如果环境问题由消费而产生,就应对进口国优先征税。 如果发达国家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发展情况,不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和资金支持,而意图通过碳税迫使发展中国家进行减排,那么,这则意味着,今后发达国家很可能打着低碳的旗号,通过碳关税等手段来影响国际贸易,从而占据主动。对于我国来说,针对发达国家的碳税阴谋,我国应该及早做准备,主动征收碳税,避免双重征税。(林伯强 能源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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