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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拟对可再生能源电实施全部收购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0-07-23 | 作者:何德功 | 点击次数:
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二氧化碳减排,经产省拟对日本国内家庭及企业利用太阳能、风力、地热、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实行全部收购制度。 迄今为止,日本国内实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收购制度的对象仅限于太阳能发电,而且是使用太阳能发电的家庭没有用完的剩余电力。全部收购制度不仅拟逐步扩大收购对象,由太阳能发电扩大到其他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而且也将惠及企业。 据日本媒体报道,针对太阳能发电的全部收购制度拟从2011年开始实施,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 部收购拟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预测的年收购费用在4600亿日元至6300亿日元(1美元约合86日元),先由电力公司支付,然后电力公司可以转嫁到电费中向消费者收取。据初步估算,普通家庭的电费每月将因此增加150至200日元。 与此同时,到2020年,日本国内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因此减少2400万至2900万吨,约占日本总排放量的1.8%至2.2%。 经产省估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创出的相关市场将由现在的1万亿日元增加到10万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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