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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欢:CDM机制应尊重市场主导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 | 发布日期:2010-06-02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我们认为CDM所推崇的理念在2012年以后仍然会存在,不管它是继续叫CDM,还是取一个新的名字,这种碳交易仍然会存在

  即将到来的“2012年”给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站在岔路口,有人持谨慎的观望态度,也有人迈开步伐,积极备战2012年后的碳市场。我国在CDM方面现在的状况如何?应该怎样看待CDM的前景?《中国能源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陈欢。

  我国CDM项目发展迅猛

  中国能源报:目前我国在CDM项目上有哪些最新进展?

  陈欢:最近我国CDM项目发展迅猛: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累计签发给我国的核证减排量(CERs)突破两亿吨;我国注册成功的项目预期年减排量占全球注册项目年减排总量的百分比首次超越60%,结束了长期在59%左右徘徊的历史;而且,以前参与CDM项目核查、核证的指定经营实体(DOE)都是国外机构,现在已经有两个我国本土DOE的资质获得了联合国的批准。有了本土机构的参与,我国CDM项目核查、核证两个环节进展缓慢的问题有望缓解。这些事件均表明,我国在CDM的组织和开发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理性看待CDM对中国的贡献

  中国能源报:一方面,中国的CDM项目确实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另一方面因为中国CDM项目所占比重较大,也引起一些诟病,甚至有人将CDM项目戏称为“China development Mechnism”(中国发展机制)的缩写,我们应该怎样理性看待CDM对于中国的贡献?

  陈欢:CDM确实给中国的一些企业提供了资金,为他们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我们也要强调,CDM对我国节能减排在资金上的贡献并不像外界所说的那么夸张。为什么呢?我国政府本身在节能减排上就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比如2008年和2009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了418亿元和495亿元人民币投入节能减排工作。除此之外,还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入大量专项资金。而CDM实施四年来,此机制为我国CDM项目企业带来的总收益也不足100亿元人民币,和中国政府的投入相比,CDM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只是很小的资金补充。

  中国能源报:在您看来,CDM对于我国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陈欢:事实上,CDM对于中国来说,首先是给中国的政府官员和企业带来了一个新的理念,就是治理环境可以通过市场的机制来做,从而开辟一条全新的融资渠道。

  另外,因为可以接触到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法,CDM企业的管理水平普遍有所提高,这一点比获得资金更重要。[NextPage]

  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引进了一些全新的操作方法,将来对我们节能减排活动有重要的借鉴作用。CDM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要求,使中国企业了解了怎样才能使他所做的节能减排工作定量化、怎样才能实现“可核查、可监测、可报告”,这对于中国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也是有一定帮助的。我国现在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对这十大工程的节能量精确定量也可借鉴CDM的“方法学”。

  碳交易机制肯定会继续存在

  中国能源报:目前已临近《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尾声,此机制究竟会何去何从?对于CDM存在的变数您怎么看?

  陈欢:虽然《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承诺是2012年到期,去年年底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大家也都在看气候变化谈判会不会对CDM是否继续执行得出结论。但是从去年的谈判情况来看,显然还没有涉及,具体还要看年底的坎昆会议,甚至还要看明年会议的谈判结果。

  但是国际社会也有一个共识,不管CDM这个形式是否会继续存在,碳交易机制是肯定会继续存在的。CDM推崇的宗旨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以较低的价格实现自身的减排量;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通过开发CDM项目可以得到资金技术支持,来促进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认为CDM所推崇的理念在2012年以后仍然会存在,不管它是继续叫CDM,还是取一个新的名字,这种碳交易仍然会存在,因为它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而且发达国家能以较低的价格实现减排承诺,也符合在应对气候变化机制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从根本上来说,CDM是一种市场驱动,应该尊重市场的主导。

  中国能源报:“大国的排放”和“排放大国”,这两种看法区别何在?

  陈欢:毫无疑问,中国作为人口大国,是温室气体排放比较多的国家,减排资源相对比较丰富。我们不是“排放大国”,而是“大国的排放”。

  中国能源报:也就是说,从市场驱动的角度来说,“大国的排放”使中国成为一个富有吸引力的CDM项目市场?

  陈欢:事实上,中国作为大国的排放,温室气体减排资源是丰富的。作为一种市场驱动,对于买方来说,中国的项目是相对丰富的。

  而且,单个项目的减排量通常比较大,交易的平均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在中国做一个项目获得的减排量,可能在其他国家要做十个项目才能得到。相比之下,十个项目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就会大大提高。

  另外,我国长期稳定发展,而CDM项目通常要持续10年或更长。这种稳定发展的状态和趋势使买家认为在中国买项目更保险,欧洲的企业也都愿意到中国来。[NextPage]

  我认为,有三个因素决定了CDM的买家更愿意到中国来。一是中国的项目多,二是中国的项目大,三是中国的稳定。中国政府也很重视CDM在中国的发展,成立了专门管理CDM项目的机构,制定了管理办法。在这一点上,一些非洲国家也开始向我们学习。

  欧盟新战略支持CDM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CDM或者类似的碳交易机制在2012年后是否会继续存在,有没有明确迹象能够印证这一推断?

  陈欢:从既定事实来说,今年3月份欧盟推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新战略,新战略非常明确2012年以后CDM还依然会存在,只是提出要为CDM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因为现在CDM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而欧盟所掌管的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 ETS),也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是吸收发展中国家CDM项目减排量的最主要市场。而且欧盟早在2009年年底就已经批准EU ETS第三期,也就是2013年到2020年会继续接纳来自CDM项目的减排量。欧盟的新战略表态,应该说对于发展中国家进行碳交易的企业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美国的气候与能源法案已经基本得到众议院的批准,现正在参议院讨论,美国的清洁能源法案提出要建立“限额与贸易”体制。如果被参议院接受,美国的碳交易市场也是很大的。因为在这个制度下,根据美国自身的情况,很难实现相应的减排量,每年需要从国际上获得10亿吨的碳减排量,需要通过大量的国际碳交易来抵消参与方的减排承诺。(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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