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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设备商频现“搭桥”经营模式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 发布日期:2010-05-12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证券时报记者建业 前有综艺股份宣布拟通过出售募投项目太阳能电站获得收益,后有华仪电气宣布出售风电场子公司。新能源行业中,一种通过投资建设下游电厂、实现发电设备销售后再出售电厂,以确认销售收益的“搭桥”经营模式频频出现。 综艺股份此前曾宣布通过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于意大利的4个光伏发电站项目,项目建成后,综艺股份确定将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收益。而华仪电气则宣布出售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有分析指出,当初上市公司投资下游发电项目,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出售项目,获得设备销售收益,要这些公司通过运营发电厂来盈利并不现实。 华仪电气证券事务代表骆克梅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售三胜风电,是公司资源换市场模式的实践。出售之前,风电场和设备商都是上市公司自己,因此两者间的设备销售无法体现为公司的业绩。而出售风电场后,我们的风电设备销售收入就能进入报表体现出来了。” 事实上,这种新建电厂同时销售设备,完成建设后出售电厂体现业绩的经营模式在新能源行业里并不少见。不久前,一家主营太阳能芯片及其组件的上市公司也宣布拟在在西北投资2亿元建设10MW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而风电设备龙头金风科技也曾于风电设备业务起步时期广泛应用这种经营模式。 广发证券相关研究团队的一位分析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市场的新进入者和新市场中比较多采取这样的经营方式。因为新进入者或新市场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没有业绩标杆,设备商通过自行投资一个电厂,可以有效展示设备性能,从而为自己在市场中找准一个定位。另外,风力、太阳能资源都是有限的,投资下游电厂,也可以理解为跑马圈地的行为。” 虽然投资下游电厂是新能源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但上下游一体化经营却不是新能源设备商的主要目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能源电厂运营起来,投资回收期太长了,没有几个设备商真正愿意长期去做,基本上都是为了销售设备。一旦项目建设完成,就会选择出售电厂获取销售收益,电厂只是个销售手段而已。” 公开资料显示,除了三胜风电,华仪电气还拥有洞头华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通榆县华仪风电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它们仍拥有风电场开发业务。截至2009年末,上述两家公司均报亏损。 骆克梅告诉记者:“我们投资的风电项目都是为我们销售设备服务的,未来也会按照既定的策略出售。目前这些公司的亏损主要是因为尚未开始发电,而项目建设必然产生费用。我们不会去涉足具体的风电运营领域,我们给自己的定位就是设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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