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动态 |
辽宁锦州: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文章来源:北极星 | 发布日期:2022-05-05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锦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锦州市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措施》提出,因地制宜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着力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探索海洋能源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集成系统,支持氢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和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绿色低碳企业和环保项目开展更为灵活的信贷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广适用于绿色低碳企业的金融新产品、新业务,优化对绿色低碳企业的金融服务。 培育绿色交易市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实施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核查与清缴履约及其他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