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动态 |
新疆新能源实现全“绿”电消费文章来源:天山网 | 发布日期:2021-03-04 | 作者: | 点击次数:
今年起,新疆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解除了成交电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13%的限制,即客户购买新能源电力,不再需要与火电打捆配比,可实现全“绿”电消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工作之一。 3月3日,记者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新疆加快探索市场化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提升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 目前,2021年新疆首批电力市场化交易已经实施,234家电力客户、35家售电公司和486家发电企业参与交易,成交电量419亿千瓦时。 受新措施影响,首批直接交易中新能源电量达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新能源占首批成交电量的四分之一以上,规模创历史新高。 今年前两个月,有16家电力客户全部用上新能源,市场交易电量逾100亿千瓦时,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新能源电量交易规模。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疆内交易组织专责易炳星介绍,以前新能源作为稀缺资源,只能与火电打捆参与交易,以避免分配不均。经过“十三五”的快速发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装机3561万千瓦、年发电量585亿千瓦时,规模连续5年持续扩大。而且各市场主体购买新能源电量诉求日益强烈,新能源已经具备独立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条件。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累计组织169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亿千瓦时,2600家各类市场主体从中受益,极大地促进了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 据了解,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市场化交易品种,推动各类型新能源替代交易,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成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准入,全力促进新能源消纳。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