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动态 |
山东省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文章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2-03 | 作者: | 点击次数:
据山东省发改委官网消息: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我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将按照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分步实施,三年内放开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电力用户。2020年底前优先放开年电量400万千瓦时以上(单个用电地址)电力用户,2021年底前放开全部符合条件的高压经营性电力用户,2022年底前放开全部符合条件的低压经营性电力用户。 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中小用户有选择是否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权利。选择参与市场交易的中小用户,可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也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 根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推进情况,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鼓励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