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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西北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机制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9-06-04 | 作者: | 点击次数:
着力提升能源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做好清洁能源消纳工作,是2019年能源领域重点任务之一。在可再生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如何通过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的建设有效促进新能源消纳更显迫切。 近日,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开展的“促进西北地区新能源消纳的跨省(区)交易机制研究”课题报告对外发布。报告指出,西北区域跨省跨区交易近年来快速发展,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现行跨省跨区交易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易品种将有助于挖掘跨省跨区能源优化配置的潜力,提高外送电量中新能源电量占比。 西北地区整体电力富余,需要通过外送解决电量消纳问题。目前,西北地区跨省跨区交易主要分为通过直流通道送往中、东部省份的跨区域电能交易和西北地区内部五省(区)之间的省间电能交易。其中,跨区域电能交易以中长期交易为主,同时结合短期跨区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进行。前者通过火电机组与新能源打捆形成稳定出力再进行外送,后者对新能源电量外送的针对性更强,方式更加灵活。 当前,西北区域跨区外送电价比受端省份本省上网电价更加具有价格优势,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又能够以更加灵活的价格参与交易。外送电力的经济性促使西北区域近年来跨区交易增长迅速,2017年交易电量超过该地区全年总发电量的15%。 然而,受受端省份接收能力和接收意愿的影响,利用跨区交易有效消纳新能源还有较长的路要走。报告指出,从2017年交易数据看,西北地区跨区外送电量中新能源占比尚不足30%。若要进一步加大外送电量中的新能源占比,则要克服受端地区发电企业利益和接收外来电能之间的矛盾。 报告建议,通过寻求灵活的市场机制缓解消纳压力。具体而言,西北跨区外送交易机制可在现有中长期双边协商为主的基础上,加入送端地区新能源机组与受端地区火电机组的发电权交易机制。发电权交易可以挖掘跨区输送受端省份的接纳能力,在保证新能源和减发火电机组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 同时,增强新能源预测精度,加强系统灵活性等也是进一步促进西北区域新能源消纳的重要举措。此前,由于新能源预测精度不足,导致实际出力与预测出力存在较大误差,给发电计划的制定带来很大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区外送新能源电量占比的提升。报告建议对新能源发电站设立合理的预测奖惩机制,激励其提升预测精度;电网调度运行部门加强发电计划的优化制定,实现多能源协调互补。另一方面,充足的系统备用以及灵活性,可以在制定跨区外送电量计划时加入更多的新能源。建议加强系统备用管理,增强省间互济,充分挖掘省间备用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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