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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文章来源:中国石化报 | 发布日期:2012-03-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地热资源是指可经济利用的地热能、地热流体及其有用组分,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利用系数高等突出优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主要盆地常规地热资源储量折合标准煤8530亿吨,年可利用量折合标准煤6.4亿吨,如充分利用,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3亿吨。 全国人大代表、中原石油勘探局局长孔凡群建议,加强对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他说,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对于缓解能源资源压力、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冰岛等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加快地热产业发展。孔凡群介绍说,以美国为例,21世纪初,美国陆续出台十多项法律法规,在税收减免、贷款担保、专项资金支持和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支持地热发展。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美国的地热装机容量达到3093兆瓦,地源热泵60万台,直接利用地热设备能力为12611兆瓦,均位于世界第一。 目前,我国地热资源利用也取得一定进展,浅层地温能及常规地热能开发具备一定规模。截至2011年,我国年利用地热量折合标准煤0.05亿吨。其中,浅层地温能供暖和制冷面积达到1.4亿平方米,年利用地热量折合标准煤0.04亿吨,占总可利用量的1.15%。 孔凡群说,地热开发利用中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地热开发技术体系尚不完善,砂岩地热尾水经济回灌技术仍处于攻关阶段,增强型地热利用缺乏技术支撑,急需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标准化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地热开发规范有待加强。三是地热开发作为新兴的绿色能源产业,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在发展初期尤其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 孔凡群建议,应设立专项资金,对地热资源勘查、评价、规划等工作给予支持;地热发电上网电价应比照太阳能光伏发电电价予以补贴,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全额收购所发电力;地热集中供暖制冷项目应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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