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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效果文章来源:中国人大网 | 发布日期:2010-12-2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12月22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陈佳贵委员审议时说,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各地的节能情况进行了检查,肯定了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且分析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是一个比较好的检查报告。 陈佳贵对贯彻节约能源法谈了两个问题。 第一,要十分重视鼓励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效果。为了支持新能源的发展,我们制定了法律,国家也出台了一些财政补贴的政策,这对新能源的发展是有积极鼓励作用的。但在实际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太阳能的利用,有一些低层建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就反映效果好,但是对有的太阳能产品反映就不好,比如太阳能的路灯,反映就不好。现在下面也有反映,各地造电动汽车的积极性很高,电动汽车也开始进入市场。但是,我们都知道,电动汽车有很多技术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有很多配套的服务也没有跟上去。现在我们对电动汽车是有补贴的,而且力度很大,有的车一台要补助几万块。现在差一点的车一共才2、3万,这样的补贴有5、6万,厂家愿意生产。今后使用怎么样心里没数,如果这些车投入市场以后又不能使用,或者是使用不正常,配套服务上不去,会不会造成更大的浪费?我们的财政资金到底要补贴到哪里?是补贴到技术开发和研究,补贴到那些好的公司,还是采取普惠制,都补贴,这样做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现在很难评估。因此,我认为,在这些问题上,要非常注意,特别是用国家的钱补贴。很多公司就赚国家补贴的钱。 第二,我认为节能减排工作,要靠扎扎实实地日常工作,不能搞运动,不能靠行政命令。今年第四季度就出现了一种非常不好的现象,一些地区为了完成“十二五”的节能减排指标,强行拉电、限制生产,结果造成一些企业为了生产,又去买柴油机,小型的柴油机脱销,柴油紧张脱销。这样的节能减排是保住乌纱帽。带来的后果不仅没有节能,而是能源消耗更多,不仅没有减排,而且污染更严重,并且造成了柴油供应紧张。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是非常不应该的。有的地方一开始采取限制工业用电,后来又采取限制老百姓生活用电,这种做法完全违背节能减排的初衷,应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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