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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政策发力"分类直补"众口难调无碍产业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 | 发布日期:2010-12-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今年)中央财政对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价格给予50%补贴,其他费用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按4元/瓦和6元/瓦给予定额补贴。”在12月2日召开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强调了“分类直补”的补贴方式。

  有业内专家指出,“分类直补”是今年金太阳政策在财政补贴上的最大变化,这一变化避免了以前补贴资金拨付不畅等问题,有助于调动关键设备中标企业的积极性,对推动金太阳示范工程有序、快速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分类直补”成因几何?

  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下发的《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2010年中央财政对示范项目建设所用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一定比例(按项目类型分为50%和70%两种情况)给予补贴;而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其他费用采取定额补贴(按项目类型分为4元/瓦、6元/瓦和10元/瓦三种情况)。这是政策文件首次提及“分类直补”的相关内容。

  对此,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分类直补”改变了去年先将财政资金按补贴比例全部下发给业主单位、再由业主单位分给中标企业的方式,而是采取了对关键设备商和业主单位分别进行直接补助的方式。

  “这种补贴方式能够有效避免之前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导致的工期进展迟缓等问题。”孟宪淦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补贴方式更趋于合理。”

  据了解,根据去年的金太阳示范项目政策,补贴资金要先从中央财政下拨到省、市、县级财政,然后由县级财政划拨给业主,最后再由业主把一部分补贴分给中标企业。

  “补贴资金经过众多环节时,容易导致下拨流程不畅和被截流等现象。”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而今年政策规定金太阳项目要在一年内完成,如果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话,会影响工程进度,所以今年政策明确规定,对于通过审批的示范项目,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按照不同补贴方式分别直接划拨给业主和中标企业。“这一政策使项目业主和中标企业不能再以‘资金不能及时下拨’为由,有意拖延项目建设进度。”李胜茂说。

  众口难调无碍产业发展

  在李胜茂看来,“分类直补”这一政策调整有利于调动关键设备中标企业的积极性。因为相对于以前获取补贴资金要受到项目业主和省、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制约,现在是把补贴资金直接打到自己的账户。“虽然补贴方案出来后,很多企业说补贴后也赚不到钱,但是据我们调查了解,企业按中标价格补贴50%后,虽然盈利空间比较小,但还是能够保证盈利的。”李胜茂表示。[NextPage]

  这一说法也得到业内人士的证实。逆变器中标企业许继柔性输电系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坦言,今年50%的补贴力度不算小,而且目前看来,已通过审批项目补贴资金的下发较去年也更快捷、更顺畅。

  有业内专家指出,考虑到未来占领国内市场、与政府建立良好互动关系的重要性,以及金太阳工程的品牌示范效应,中标企业的积极性将空前高涨。光伏组件中标企业英利能源集团销售公司副经理张哲就称,在获得国家补贴及相关政策支持后,其国内的业务必然剧增,明年国内销量肯定要超过10%,而现在不到6%。

  “然而,对于项目业主而言,其积极性却降低了。”李胜茂向本报记者解释说,因为以前它主持招投标,一方面可以压低中标设备价格,另一方面可以高价申请项目,从而赚取由此产生的巨大差额。但是现在补贴账目很清晰,杜绝了之前“暗箱操作”和借运作项目渔利的可能性。

  一家计划上马金太阳项目企业的内部人士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由于今年政策从补贴方式到招标方式都极大约束了项目业主的权限,该企业建设项目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影响,目前还没有确定用哪家中标企业的关键设备。而据他透露,像他们这样持观望态度的业主单位并不在少数。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项目业主消极观望不能影响金太阳示范工程的整体进度。因为今年11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发文规定,示范工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明年年底整体项目完工情况达不到70%的省份,暂停新项目申报。为了得到国家项目支持,地方政府将督促业主单位按期完工。

  李胜茂表示,“分类直补”对于整个光伏产业而言,所产生的影响利大于弊。“因为这一政策不仅能加强政府对金太阳工程的监管,更利于金太阳项目在短时间内产生示范效应,最终将助力启动光伏内需市场,并将推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李胜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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