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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地沟油变身新能源需政策扶助文章来源:文汇报 | 发布日期:2010-03-2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地沟油变身新能源需政策扶助 作为典型的“绿色能源”,生物柴油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能源替代,减轻环境压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地沟油正是生物柴油的理想原料。不过由于其利润远小于地下黑作坊将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销售的利润,致使这一“变身”十分艰难。“如果国家能够有相关配套政策扶持,对于地沟油的再利用以及生物柴油的发展都会有积极意义。”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张士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张士成告诉记者,现在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植物资源主要有大戟科、樟科、山茱萸科、大风子科等非食用油料植物。“为了满足大量生产的需要,国内相继开发了一些能源树种人工种植基地,但一般都需要3至5年的生长周期。” 在这一点上,地沟油显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是“废物利用”,所以不存在周期问题。“油品都是由脂肪酸三甘油酯的化合物组成,我们经过加工将其分子减小,成为脂肪酸甲酯,所以无论是非食用植物油还是地沟油生产出的生物柴油,在流动性、粘稠度以及燃烧特点方面差别不会太大。” “不过,地沟油收集相对分散,集中场所又少,存量会产生问题。”这一点无疑也阻碍了地沟油成为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但是最主要的障碍还是其收购价格,而这一点的改善则亟需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扶持。 在2006年至2007年期间,生物柴油作为新兴产业被大家高度关注,加上当时《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许多企业被绿色能源和支农产业双重“概念”凸现的商机所吸引,纷纷进入该行业,呈现“雨后春笋”的态势。张士成介绍说:“当时废油的收购价格立即暴涨近十倍,这一情形带来的结果是生产企业马上面临无利可图的局面,不得不放弃。” 张士成坦言:“应用于生物柴油的地沟油收购价格,无论如何竞争不过那些小作坊的出价,这需要社会综合系统一起来解决。” 地沟油除了生产生物柴油,还是用途很广的化工原料,包括生产润滑油、洗洁精、工业用油和制剂等等。但是如果缺乏相关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其收购价格同样不可能与生产“食用油”的非法作坊提供的“高价”相比,瓶颈恐怕很难消失。 昔日回收50%今朝只有2002年,杭州绿园油脂有限公司获批成为杭州首家具有废弃食用油渣收集处理专业资质的单位,专门从事餐厨垃圾的回收利用。公司部门经理陈高回忆起以前的“美好时光”:2007年前,公司把控了杭州50%的地沟油回收、处置业务,厂里的8个大锅炉、百来号工人全部投入工作,日处理量一度达16吨。处理后的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用油和制剂,例如硬脂酸、脂肪酸等。 “以前回收地沟油,不需要什么费用,我们的工人只要在回收之后将对方的厨房打扫干净就可以了,现在可没这么好了。一些餐馆表面上和我们签订废弃油收购合同,实际只将一小部分给我们,暗地里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个体私人老板,对方再通过地沟油加工、过滤等,将其变废为‘宝’,最后以远低于市场正规食用油的价格卖给小饭店,收购方和餐饮企业间建立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从中谋取利益。” 据测算,我国每1万人每天可产生1吨食品垃圾,经过提炼可产出130公斤地沟油,售价仅为普通食用油的一半。综合统计结果显示,国内地沟油一年的总利润可以达到15亿—20亿元。暴利驱使,地沟油交易火爆便不难理解。[NextPage] 陈高表示,比起几年前,现在的加工手法更娴熟,加工成本也更低,导致加工地沟油的“队伍”不断壮大。而绿园回收到的地沟油也因此直线下降:由几年前的50%到现在的20%。陈高介绍,现在不法商家多将地沟油的加工放到城郊,对其进行高温加热,过滤溶解后,得到原始地沟油。这些油一部分装进塑料桶,销往小餐馆、大排档等低档餐饮消费场所,另一部分经再次过滤提纯,沉淀去味后加入香精(色拉味、大豆味、花生味、玉米味),随意取名或冒充品牌油,销往小商店、菜市场、粮油摊。 谁都有责?谁都不负责! 有业内人士认为,监管不力是地沟油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2007年起,杭州废弃食用油渣收集处理,由市环保局交给市城管监督局管理。然而,到目前为止,杭州市对地沟油并未建立起统一收集、管理的办法,有50%的地沟油被分散到了各个地下黑作坊,最后回流到餐桌。 据悉,2002年,杭州曾联合工商、公安、环保、城管四部门,研讨如何解决地沟油的处理问题。但直到目前,杭州仍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地沟油的管理措施。无人监管、无法可依的现状,给地沟油的存在、泛滥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打击地沟油的最大难度在于,它非常分散,从事地沟油收集的都是‘游击队’,没有任何执照。至于地沟油的管理又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很多部门。如果我们去执法的话,可能涉嫌越权。”杭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杭州市城管部门则表示,他们只负责收集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地沟油则不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现在没有明确规定这东西到底由谁管、怎么管。 据了解,由国家有关部门共同下发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但对违反者的处罚问题却未做具体规定,从而缺少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空白以及政府各部门间职能的不明确,造成地沟油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空白,无人管理,地沟油经过简单的加工处理,重新流回了市民的餐桌。有专家认为,究其原因,还是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在现实操作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不负责”。作者:蒋萍 吴禄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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