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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项目用地享"三免一低"优惠政策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 发布日期:2009-06-2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昨天召开的宁夏新能源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关于支持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宁夏新能源产业发展大开“绿灯”,实施“三免一低”扶持措施,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据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戴涌江介绍,所谓“三免一低”,就是新能源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免收土地出让金,同时,办理新能源项目用地过程中执行最优惠政策,用地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管理费。此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新能源项目用地过程中,必须本着“成本从低”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目,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增加项目用地成本。 戴涌江表示,新能源产业是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新型洁净基础产业,对于发挥宁夏区域优势、促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优先保证其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必须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确保用地。实施划拨供地、优惠政策、坚持成本从低等措施之外,还要保证提供优质服务,高校办理手相关续,申请项目用地预审必须在1日内办结。(记者 陈郁 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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