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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腾飞尚需政策助推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日期:2009-04-29 | 作者:马红漫 | 点击次数:
继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也被列为下一步政府应该培育的“新的增长点”。据报道,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内容既包括核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包括煤化工等传统能源利用体系的变革。 我国在2006年就正式施行了《可再生能源法》,之后又在政策层面对其多次规制。2007年4月《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将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生物质能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并将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优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整体能源消费量的比例要从目前的8%提高到2020年的15%。” 可见,此次《规划》的拟议是前期政策指向的延续,而与此同时相关产业收益与风险也将因此重新洗牌。一直以来,制造业都是我国经济的重要引擎,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纺织、汽车、钢铁等制造业占据了绝对比重。而应当看到的是,能源供给是保障制造业发展的一大前提,新能源开发在现代经济增长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资本市场,新能源行业已经演绎过多个财富神话。2007年12月26日,风电行业龙头金风科技甫一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立刻受到投资者狂热追捧,最终以263.89%的涨幅收盘,一批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丰厚。而在此之前,已有10家光伏企业在海外上市,平均单笔IPO融资1.977亿美元。 然而,聚焦我国新能源实体产业现状,金融领域的狂热似乎仍停留在概念炒作层面,其中蕴藏的风险显而易见。我国能源资源分布广、种类多,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实际能源的开发量却很小,在技术、规模、发展速度上依然较大程度地落后于发达国家。例如,风力发电机兆瓦级以上的生产主要依靠技术转让;光伏电池生产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大都需要进口;生物液体燃料的关键技术尚未掌握等。所以,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之际,新能源板块受创最重。 我国新能源发展的这些瓶颈主要源于该产业前期技术投入大、项目周期长等特性。以某上市公司的风电开发为例,其当年年初上马的1.5兆风电装机项目要到下半年才能出样机,产品真正批量生产上市则需要到第二年。所以,该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巨额投资。而私募、风投等投资方以博取短线巨额收益为目的,一旦市场售价达到他们的预期,便果断获利了结,不可能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而倾囊相助。与此同时,缺乏行业规划也会导致诸多资源浪费。近年来风电装备项目上马过多,又极有可能引发产能过剩。如果一个背负经济增长新看点的产业,从上马伊始就隐藏着低水平重复与产能过剩的阴影,那才是新兴产业起飞中途即折戟的巨大遗憾。 尽管经济衰退的风险客观存在,但是这并不是急于盲目推进新能源项目的理由。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初期,政府部门理当承担起政策引导的责任,以最大限度规避商业机构的经营风险。商业机构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但是短视的盈利冲动却很容易破坏新能源领域的合理布局,与长期技术创新的研发与应用。所以,笔者以为,政策部门积极参与并适当承担产业整体风险,应成为拟议中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重要内容,不仅需要在宏观层面统筹安排新兴能源的开发,还要在资金引进等技术层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之前,商务部曾发文要求拓展吸收外资渠道,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减排潜力大的企业与国际投资者合作;而国务院也曾批准筹建广东核电新能源基金、山西能源基金等,为地方新能源开发筹集资金。以此观之,推进更完备的振兴规划,需要对之前的政策经验与私募股权投资的成败得失做出仔细而合理的检讨,充分考虑和征求市场商业机构意见与需求,以求最大限度避免因应对短期经济衰退风险,而将新能源产业的政策部署过于短视化。 一个房地产行业曾带动中国经济十年的增长。从产业性质上说,新能源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优势,要比房地产强得多。但正如同住房体制改革和按揭贷款制度是房地产行业起飞的助推器一样,当下的新能源行业也正需要迈出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政策扶持与助跑的第一步。 (作者系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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