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汕头国税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南澳风力发电文章来源:特区晚报 | 发布日期:2008-07-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电力资源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问题,而南澳县风力资源得天独厚,如果能引导该地区风能的发展,这将能很好地破解汕头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为此,汕头市国税部门认真解读国家税收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为当地政府的项目引进做好政策咨询和引导,“筑巢引凤”已初有成效,到目前为止,共有九户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南澳投资风能发电。 据了解,汕头国税部门在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地方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为扶持这些企业尽快发展,汕头市国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一是对风力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二是兑现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退还增值税;三是为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办理再投资退还已纳企业所得税40%的优惠;四是兑现外资企业从事能源建设项目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半”的优惠。 几年来,通过及时兑现上述政策,共给予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四千多万元的税收优惠照顾。由于国税部门政策执行到位,有力地促进地方绿色经济的发展,风能企业去年的电力销售已达9012万元,实现税收721万元,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华能、华润两大巨头企业进行了增资扩产,新安装风力发电机组84台,总装机容量7.1万千瓦,预计年可新创增值税700万元。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