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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出台4项财税政策 发展生物能源促石油替代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新闻中心 | 发布日期:2006-11-14 | 作者:孙自法 | 点击次数:

中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胡静林十二日说,今后,国家将采取弹性亏损补贴、税收优惠等四项财税政策,来推进中国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化工发展,促进中国石油替代。

    由中国工程院主办的“二○○六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战略论坛”当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坛,胡静林代表财政部做首个主旨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从长远看,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将建立市场调节机制,但在目前的起步阶段,国家将予以政策扶持,四项财税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实施弹性亏损补贴。为化解石油价格变动风险,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市场预期,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与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国家对生产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原料基地补助。国家鼓励开发冬闲田、盐碱地、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化工原料基地,从而确保原料供应来源稳定,确保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不与粮食争地。

    三是示范补助。国家鼓励具有重大意义的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生产技术的产业化示范,以增加技术储备,对示范企业予以适当补助。

    四是税收优惠。对确实需要扶持的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生产企业,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增强相关企业竞争力。

    这位官员称,中国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对于替代化石能源、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中国人多地少,粮食安全始终是第一位。因此,中国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将以非粮作物为主,严格控制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坚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稳步发展,防止一哄而起。国家财税扶持政策也将限定支持对象、控制支持范围、把握支持力度,以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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