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福建省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但是福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建立新的发展政策框架。首先选择强制性配额政策作为政策框架的核心,以强制性手段明确未来的发展目标;其次,制定明确的政策实施方案,包括引入市场机制、价格分摊机制以及实施减免税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可再生能源的上网障碍和价格分摊的难度。
1 影响政策框架制定的主要因素
福建省已被列入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试点省。如何加快发展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产业,需要建立新的发展政策框架,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本文根据福建省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发展现状等提出该省可再生能源强制性配额政策框架与实施方案。
1.1 资源条件
从资源条件来看,福建省可再生能源资源首推小水电资源。福建省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力资源比较丰富。据福建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规划院调查统计,全省可开发的水电资源装机容量1123万kW,年发电量约400亿kWh。其中2.5万kW及以下规模的有1万多处,装机478万kW,占全省总装机的42.5%,年发电量183亿kWh,占全省总发电量的45.8%。2002年,全省水电装机达到650万kW,占可开发资源的58%,其中小水电装机289.15万kW,占小水电可开发资源的60.5%。目前,福建省一年建成的小水电在10万kW左右,估计小水电资源还可以再开发10-15a。
从资源潜力来看,未来风能资源的开发将是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重点。福建省风能资源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绝大部分分布在沿海中南部经济发达、能源缺乏的地区,风电销售市场前景好;二是在大电网覆盖之下,接人系统方便;三是交通便利;四是风能密度大,可达2000-3500kWh/m2,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可达2190-3680h;五是风电最大出力出现在秋冬季节,这时是水电枯水期,风电、水电可以互补,给电网均衡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福建省电力勘察设计规划院最新推算结果,福建省风电最终开发量可达到1500-2000万kW。已经筛选出全省第一批沿海突出部良好的风电场17处,装机156万kW,年发电量43亿kwh,近海海域风电场14处,装机397万kW,年发电量129亿kwh,两者共31处,装机553万kW,年发电量172亿kwh。
福建省濒临台湾海峡,有丰富的潮汐资源。福建省潮汐资源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大部分地段属正规半日潮,一天可发电2-4次;二是潮差大,电能集中。福建省闽江口以北,潮差平均为5.34m,实测最大潮差为8.38m;三是海湾全年不冻,四季均可供发电;四是海岸线基岩广泛裸露,建设条件好;五是有多处已有围垦的海堤可利用。从1978-1984年,在国家主管部门的部署下,福建省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潮汐能源资源普查,普查结果是:单站在280kW以上的有79处,总装机规模为1032.9万kW,年发电量约为280亿kwh,居全国第1位。
从福建省气候条件来看,沼气开发具有很大潜力。由于该省大部分地区地处中亚热带,年平均气温19-21℃,可以保证大部分地区全年均可产气。据调查分析测算,福建省沼气年资源有19.8亿m3,折141.4万t标煤,目前仅开发3%左右。从开发现状来看,福建省发展沼气历史比较长,主要以农村户用为主。至2002年,福建省生产沼气7000多万m3/a,相当于5万t/a标煤。
另外,福建省地热资源也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据调查,全省大于30℃地热资源有193处,其中达到80℃以上的地热资源有13处。现有温泉自流量和经地质勘探已探明水热型地热资源量为6153万m3/a,相当于35.16万t/a标煤,现已开发1/3。按现有地热异常区62.3km2推算,福建地热资源量相当于13.07亿t标煤。
1.2 政策条件
福建省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主要支持政策是:首先,把可再生能源规划逐渐纳入相关规划当中。如福建小水电占水电资源的42%左右,水电是福建省重要电源主体,所以,历年电力发展计划(或规划)都包括了小水电。2001年,福建省计委牵头组织十几个重点行业进行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其中之一,标志着福建省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跨入新阶段。其次,对与农村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小水电、沼气,省政府制订许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对小水电主要采取减免增值税、投资补助、鼓励联网、互通余缺、多余收购等政策给予鼓励。户用沼气采取定额补助,培养建池技术力量,保证成功率。实行全额上网,差价全网分摊的办法给予风电支持。
1.3 政府意愿
在目前形势下,政府意愿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来说仍然起到决定性作用。经过我们多次与福建省地方政府部门的交流,我们认为福建省政府对于发展本省可再生能源以及引入强制性配额政策都是非常积极的,希望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希望得到世界银行、UNDP等国际组织在资金、技术和培训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希望进行风电规模化发展试点和实现风机生产的本地化,以此降低发电成本。
1.4 存在的主要问题
福建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以风电和小水电发展问题为代表。
对于风电来说,尽管目前上网电价0.75元/kWh,比全省平均上网电价水平高出0.39元(固定资产有偿投资电厂平均上网电价约为0.36元/kWh),但实现全额上网和差价在全网分摊还没有障碍,主要是风电发电量只有1.2万kW(2002年),仅占全省发电量533.08万kW的0.24%,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随着未来风电比例的不断提高,则必然面临如下一些矛盾和问题。①制度障碍。国家牢牢把握着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审批程序的复杂和周期过长制约了地方开发项目的积极性。②高成本带来上网和差价分摊的障碍。在2010年后,福建的风电发电量将超过20亿kWh,所占比例将超过2%,如果风电上网电价仍然居高不下,在终端电价受控的情况下,省电力公司将难以接受高上网电价的压力,会阻碍风电上网和差价分摊。[NextPage]
福建的小水电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①电价问题。上网电价偏低,上网电量受到限制。②体制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在地方不彻底,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在老电厂表现突出,主要包括产权划分、电价制定、利润分配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小水电发展的障碍。③不平等竞争问题。包括新建电厂与老电厂问题、发电企业与电网公司关系问题、投资主体市场准人问题等。
2 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框架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