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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再生能源政策措施的探讨

文章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05-02-18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摘要: 可再生能源大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是洁净能源,对环境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开始在世界能源供应的战略结构中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

  关键词: 再生能源 太阳能 风能 水能 地热能

  —、引言

可再生能源大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是洁净能源,对环境不产生或很少产生污染。可再生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开始在世界能源供应的战略结构中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21世纪能源发展战略的基本选择。

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水能的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78亿千瓦,年发电量1.92万亿千瓦时,居世界首位,太阳能在三分之二的国土上,年辐射量超过60万焦耳/平方厘米,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17万亿吨标准煤的能量,开发利用前景广阔;风能资源量约为16亿千瓦,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2.5亿千瓦,地热资源的远景储量为1353.5亿吨标准煤,探明储量为31.6亿吨标准煤。生物质能资源亦十分丰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量每年有3.1亿吨标准煤,薪柴资源量为1.3亿吨标准煤,加上城市有机垃圾等,资源总量可达6.5亿吨标准煤以上。

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已取得重要进展,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市场不断扩大,产业化建设已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为13.6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为2亿吨标准煤以上。截止至1998年底,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取得了以下成绩:全国推广了省柴节煤炉(灶)1.85亿户;发展沼气688万户(其中10.9万户为集中供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748处,城市污水净化沼气池5万处,总池容209万立方米,大中型沼气发电装机容量770千瓦,年发电量130万千瓦时,秸秆集中气化近200处,供气户数3万余户,新营造薪炭林560万公顷,小水电总装机1.36万千瓦(年发电量4.2亿千瓦时),太阳能热水器789万平方米、太阳灶24万台、被动式太阳房537万平方米、太阳能农用温室8.3万公顷、太阳能光伏电池1.1万千瓦,并在西藏无电县建成了100个光伏电站,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达22.36万千瓦,己建成21个风电场,另有近15.5万台微型风力机(年发电量3592万千瓦时)和8.65万台微型水电在牧区和山区应用,对解决边远地区居民看电视和照明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国地热装机3.5万千瓦,其中西藏羊八井地热电站已装机2.5万千瓦,地热温室面积已达4540公顷。

我国农村能源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开发利用始于八十年代初期。鉴于当时农村生活燃料匮乏,全国农户全年平均短缺四个月的生活燃料,导致森林、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沙化。为此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燃料严重短缺的典型地区进行农村能源试点示范,并加强改灶节柴和户用沼气池的科研与推广等工作,对缓解部分地区生活用能的紧张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增加对农村能源的供应,还大力发展薪炭林的建设和农村小水电的建设。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进行了科研和小规模的试验示范。

为了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六五”、“七五”期间,在我国18个县进行了“县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实践证明了这是加速农村能源建设的有效方法。为逐步推广这一成功的经验,“八五”期间,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和电力部等8个部委合作在全国组织实施百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水利部和电力部又分别进行了209个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和215个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二、问题

  1、对开发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认识不足

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仅为十分之一。煤炭、石油、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均仅够开采到即将到来的下世纪中叶或更早。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对减排温室气体的意义没有得到充分的、广泛的认识。对中央积极地、因地制宜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方针落实不够。有的地区没有编制可再生能源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职能交叉,政出多门

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工作分散在多个部门。国家经贸委、农业部、水利部、原电力部、原林业部等都设有专门的司(局)或处室负责一部分工作。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资金分散,重复建设,政出多门,削弱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力度。

3、缺乏完整的激励政策

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支持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关键。国际上,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如激励、税收、补助、低息贷款、加速折旧、帮助开拓市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初始动力。我国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地区多为边远贫困地区,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不高,更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激励和支持。

  4、投入太少

八十年代以来,国家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采取了事业费补贴、研究与发展补贴、投资贴息和项目补贴等政策。但是,同国外比较,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太少。迄今为止,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还没有规范地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计划,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投入过少,缺乏足够的开发与研究,不少关键性设备不得不进口,如大中型风机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导致发展缓慢,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

大部分厂家生产规模小、过于分散,集约化程度低,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济效益不高。目前,我国太阳能热水器厂已发展到500多家,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厂家只有31家,真正达到经济规模的还很少。近两年,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销路很好,不少地方大量建设玻璃真空管生产厂,由于受资金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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