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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光电上网价每度1.1-1.2元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 发布日期:2009-11-3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商报讯(记者 于华鹏)光伏上网电价有望提高。据悉,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对西部光电价格的调研,最终价格将在1.1-1.2元/千瓦时之间。

在“2009中国·邢台新能源产业投资与发展峰会”上,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孟宪淦表示,虽然相比当前标杆电价——敦煌10兆瓦光伏项目特许招标电价1.09元/千瓦时要高,但仍旧很低,西部合理的光伏上网电价应该在1.4元以上。

“从发电时数来看,西部发电一般在2000小时左右,而东部只有1000小时,那么发电量就是2:1,加之成本回收年限,东部地区投资年限被动拉长,所以电价至少该为西部的两倍。”孟宪淦认为,资源情况相比西部差的东部,上网电价至少在2元左右。

而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对记者表示,光电电价应该通过不断地招标,通过一批项目的建立,寻找出适合当地光电上网的价格。他举例说,当前风电价格的建立就是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市场的竞争和培育,形成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区域。“光电的发展也一样,首先要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然后带动整条产业链,通过不断招标,拿出一些典型的区域,现在1.09元和1.5元的上网价格都不是真正的价格,真正的价格要通过市场和竞争去发现。”

对于是否会像风电一样分区进行统一标杆电价,曾亚川表示,东西部有望区别对待。

而对于光伏发电的补贴,曾亚川认为,“一个产业只靠政府补贴是做不大的,必须要有自己盈利的模式,才有发展的动力”。

“2006年德国的电力用户每消耗1度电,补助光电企业1分3厘,而我们上次调整,才补贴2厘钱,最近的调整拿出7厘钱补贴,加一起才9厘。光电价格偏低,补贴又少,不利于光电企业上网。” 孟宪淦表示,只有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来决定电价,才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才能够市场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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