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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过剩不过剩由谁说了算

文章来源:晶报 | 发布日期:2009-11-17 | 作者:刘洪波 | 点击次数:

  围绕“魔兽世界”,文化部与新闻出版署有了争执;围绕新能源,科技部和工信部也开始争执。

  争执很好。国家部委之间,意见不同,能够公开,这是好事。桌面上掰手腕,好过桌子底下踹脚。当然是各吹各的号,各说各的理,但诉诸公众,诉诸舆论,这就不错。我并不担心部委之间各呈己见,会坏了政府的形象,我想,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有不同想法,如同不同的人有不同看法一样,很正常,而“高度一致”,可能反而是不正常的。

利益,当然也免不了。例如工信部与发改委关于新能源产能过剩的说法,可能代表已在行内的企业的利益;科技部质疑新能源产能过剩,可能代表将要入行的企业的利益,准备入行的,自然以科技企业为多。

  我想,这固然可以说是部门利益,但也可以说是公众利益。说是部门利益,因为角度都在自身权力管辖的范围之内,欲以勾取权力范围内的企业得利。说是公众利益,因为不特定企业的利益,也是公众利益的一部分。

  既然设立了工信部、发改委管理企业,既然设立了科技部管理科技产业,那么他们要着力维护权力范围内的企业的利益,也算是其服务职能的体现。

  我觉得真正的问题是,企业是不是必须有政府部门来管理,产业政策的公平性从何体现。一个企业难道非得是工信部或者科技部来管理的吗?一个企业要上什么项目,难道一定是要“宏观调控”的吗?如果企业项目是要“调控”的,那么已经调控上了的企业,会不会得到利益的保证,从而使那些还未成立的企业从此失去入行的可能?

  工信部和发改委说新能源产能过剩,科技部说过剩的是规划产能,而实际产能相去甚远。我想,过剩不过剩,是市场决定的事情。如果企业是有明确产权人的,那么它一窝蜂上马什么项目,竞争总是要使之“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的,有必要由政府部门来忧虑,并且采取“停止审批”的措施吗?“保护既有企业,市场准入关门”,这不是使一个产业良好发展的办法,虽然可能合乎“不要重复建设”的社会观念,尤其在金融危机又似乎证明了市场失灵的时候。

  其实,金融危机在美国可能表现为市场失灵,在中国是否也是市场失灵,我很怀疑。一个长期以自由放任主义为基调的经济体系,与一个“看得见的手”从来没有松开过的经济体系,难道会同样患上“市场失灵”的病,并一起加强“看得见的手”吗?

  管理体制有自我强化合理性的能力。例如,每个企业都被纳入规整的权力管辖之下,你会觉得幸亏自己有个婆婆,否则利益都没有人在权力体系内为自己作主张,但是,如果企业原本就不必纳入规整的权力管辖之下,权力体系本身就不管企业怎么设立项目的事,企业利益岂不是实现得更好?

  我不是说企业应该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为所欲为。我想,企业发展什么项目,这确实是可以自便的,用不着“停止审批”。但企业发展的项目必须经过环境评估,企业经营中不得违反劳动法规等等,这却是必须要保证的。

  一个从来没有解决的问题是,权力喜欢“严格审批”企业要发展什么项目,是不是费钱,产能过不过剩,但企业是否污染,污染怎么治理,企业在劳动、工资、劳动保障、员工基本福利等等事情上,权力是比较将就的。这就是说,不该管的,权力喜欢管;该管的,权力不喜欢管。管不该管的,企业觉得很恼火;不管该管的,社会觉得很窝心。市场经济体系据说已经建立,但这个基本问题,不知为何仍然没有解决。 (作者为知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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