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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争取合理的碳排放权益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 发布日期:2009-11-13 | 作者:周玉洁 | 点击次数:

一旦发达国家的方案成国际公约,2020年后中国将需要购买排放权

中国科学院院士丁仲礼12日在“节能减排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高层论坛”上表示,一旦发达国家提出的目标方案成为国际公约,2020年以后中国将没有二氧化碳排放权,甚至需要向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权。

丁仲礼说,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针对减排目标的提议截至2050年,通过化石、能源、水泥等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人均0.81吨。目前,我国的人均排放量为2.1吨。

清华大学教授何建坤也提出,未来长期的减排目标将会对我国现代化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碳排放空间的问题也可能会成为我国面临的一大制约因素。

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发达国家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前,其碳排放量已经占了大部分全球的碳排放空间,因此,发展中国家已无法再效仿以高能耗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他认为,我国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同时,也应在对外谈判当中,努力争取我们国家合理的权益和排放空间。

此外,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还在会议期间强调,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中,应把握好对碳排放与污染排放双管齐下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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