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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或步京都议定书后尘?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09-11-1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本报记者 程 晖 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组织撰写、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年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09)――通向哥本哈根》在京正式发布。在发布会暨高层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气候变化、国际碳排放以及将于12月举行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进行了研讨。该报告还对当前国际气候谈判和未来走势进行了归纳。 影响国际气候谈判的三大基石:科学认知、政治意愿和经济利益 科学认知表现在主流趋同、争议犹存。报告认为,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对气候变暖的成因和影响仍存在学术争论,但国际科学界在气候变化的总体认识上已经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观点。 从巴厘路线图到哥本哈根气候协定:展现一个愿景,驱动四个轮子 巴厘路线图所要求全球对长远目标的一个共同愿景,几乎可以肯定能够形成,体现在哥本哈根国际文件中。这就是:到2050年在升温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也有可能具体描述与之相对应的大气温室气体应该稳定的浓度水平,通常认为在450ppm。但是,这一浓度水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然而,尽管八国峰会领导人明确了2050年全球在当前排放水平上减排50%的目标,但这一目标的科学性和现实可行性均未得到科学和政治界的认同,因而难于体现在哥本哈根文件中。此外,对于共同远景,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不仅是减排目标,应包括适应、资金、技术和对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一揽子目标。这在原则上发达国家应该可以接受。 国际气候谈判格局:两大阵营、三股力量、多个主体、多层博弈 面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从一开始就形成南北两大阵营,即历史排放多、当前人均排放高、资金技术实力强的发达国家和历史排放少、当前人均排放低、资金技术相对匮乏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两大阵营利益关系和关注的焦点存在较大差异。 哥本哈根:预期与现实 国际社会期望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就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达成一个全面、综合和有力度的国际协议。但在10月初结束的联合国曼谷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提出抛弃巴厘路线图,距哥本哈根不足两个月,这显然是在为哥本哈根进程设置障碍。因而,哥本哈根会议上是否能够达成预期的最终协议,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目前的态势,一种可能是达成一个明确保护全球气候,如控制温升2度的,框架性政治协议,但对长期减排的具体表述和中期减排目标,则需要在后续谈判中艰难前行。京都议定书的诞生,谈判历时不足3年;而其生效,则经过了漫长的8年历程。哥本哈根的历程,很有可能要步京都议定书的后尘。 后哥本哈根:路在何方? 今年12月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必然要结束。后哥本哈根的路,无论多漫长,不会后退,只会向前。但,路在何方? 该报告指出,如果哥本哈根能达成框架性的政治协定,在接下来的几年,需要进一步就各方面的技术细节进行谈判,深化完善哥本哈根气候协定的内容。 在执行方面,一旦缔约方谈判完成哥本哈根协定的技术细节,需要各国政府正式批准,使其生效。从而,哥本哈根气候协定的的法律条款才能得到全面执行。 按照巴厘路线图的规定,哥本哈根气候协定的目标年限拟为2020年。2020年以后的国际减排协定,显然要在2020年以前启动谈判进程。届时,发达国家必然要求包括全球所有缔约方的国际减排协定;许多较为先进的发展中国家,例如早已成为富国俱乐部成员的韩国、墨西哥和新加坡,甚至发展中大国中国、巴西、印度,也要以某种形式,参与全球减限排的承诺。京都议定书的困境、哥本哈根气候协定的艰难,意味着后哥本哈根的谈判将更为艰巨,必将考验人类的智慧,要求革命性地创新。显然,京都议定书模式的“祖父原则”,即按某一基年等比例减排承诺方式,不适用后哥本哈根谈判。如果办必需要有一个一揽子的碳预算总量控制,才能确保2050年的温升和浓度目标。中国和德国的研究人员已经提出了全球碳预算管理的方案,为建立一个公平而又可持续的国际气候制度,摸索出了一条新路。 中国如何行动? 专家认为,在现阶段,有些目标,我们是不可以承诺的;有些目标,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中国需要认同并支持;中国已经在做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而且做得非常好,可以自愿方式,作出相应承诺。 中国不能承诺: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表现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大规模高速度,资本密集度非常高,能源消费的增长幅度大,因而依赖较为低廉价格的化石能源作为动力的碳密集度即单位产出的碳排放量也必然高:高于传统的商品能源消费水平低下的农业社会,也高于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技术密集度高的后工业社会。中国的人口尚在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尚为完成,消费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技术资金能力还较为有限。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中国尚不具备条件,承诺绝对量的减限排目标,也不可轻言排放量峰值的准确时间。 中国可以认同:但是,保护全球气候,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当前不承诺减限排目标,并不表明中国不承担保护全球气候的义务,并不表明中国未来不承诺具体的减限排目标。就目前来看,中国并没有公开反对2摄氏度的长期温控目标,认同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 中国可以承诺:实际上,中国已经在行动上作出了许多承诺,大量的温室气体减排的国内行动,国际合作开展减排活动,以及积极倡导的节俭的、气候友善的生活方式。这就意味着,中国可以作出(1)自愿承诺:胡锦涛主席在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峰会上的演讲,显然是基于国内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自愿行动,涉及的目标包括:单位GDP碳排放量显著下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增加森林碳汇,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这些行动,尽管没有在国际协定中,体现了某种程度的自愿承诺性质;(2)条件承诺:在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下,由于发达国家通过购买减排额度的项目开发,使得中国开展了许多在自愿条件下难于进行的项目,如许多风电、余热利用、生物质能利用的项目。这就意味着,如果发达国家提供充足的可量化的资金和技术,中国可以做出更大的减排贡献。(3)道义承诺:中国文化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国人的消费,不可能也不应该追求发达国家大额带有奢侈浪费性质的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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