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动态 |
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最富活力产业文章来源:中国信息报 | 发布日期:2009-11-0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本报讯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吴贵辉日前在2009国际循环经济高端论坛上表示,我国2008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约2.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亿吨。而可再生能源也正在成为我国最富活力、最具前景的新兴产业。 吴贵辉说,在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经验和基本做法中,首先是形成了新的发展理念,即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经济发展上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能源发展上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努力使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资源比重显著上升。同时,我国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将循环经济纳入法制轨道,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计划,明确提出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和目标,并在上网电价、专项资金、税收减免方面给予可再生能源政策优惠。 吴贵辉表示,我国还将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又好又快发展,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调整修改可再生能源法使之更明确完善,完善政策以培育市场、引导投资、扩大规模、加快发展,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制订更加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使技术成熟,具有经济性和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冯源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