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动态 |
台湾可能上调可再生能源收购费率文章来源:国际能源网 | 发布日期:2009-10-09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台湾“经济部常务次长”黄重球2日表示,台湾可能会提高可再生能源收购费率;对于1千瓦至500千瓦的太阳能新设系统,台湾每度电将以新台币8.12-9.3元的价格买回。 综合外电10月5日报道,台湾“经济部常务次长”黄重球2日表示,因为行业代表称目前的收购费率不够有吸引力,台湾可能会提高可再生能源收购费率。 黄重球在“经济部”第二场可再生能源收购费率公众听证会结束后向记者表示,有可能上调收购费率。 根据台湾拟定的可再生能源计划,对于1千瓦至500千瓦的太阳能新设系统,台湾每度电以新台币8.12-9.3元的价格买回;而对于1千瓦至500千瓦的陆上风能新设系统,每度电以新台币2.19-5.3元的价格买回。上述补助期限均为20年。 收购费率是电价垄断企业台湾电力公司必须为收购可再生能源发出的电向投资者支付的价格。 台湾提出的收购费率能让投资者获得不到3%的投资报酬率,但听证会的参与者表示,投资报酬率至少要达到6%才有吸引力。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