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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竞赛 欧盟起跑领先文章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日期:2009-05-04 | 作者:何英 | 点击次数:
【编者按】 在当前愈演愈烈的能源大战中,奥巴马能源新政颇吸引眼球,事实上欧盟一直都是能源环保领域的先驱。通过十几年的发展,欧盟可持续的、前瞻性的能源环保政策已成为其重要的政治议程。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上有欧盟跨国政策的鼎力推动、有各成员国政府的积极领导以及能源管理机构牵头,下有基础设施部门、能源企业和市民的广泛热情参与。一路走来,欧盟的能源环保政策紧密结合,日趋成熟。 欧盟在能源环保领域的历史功绩 能源和环保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能源问题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也是环境问题。一直以来,欧盟异常关心能源安全和气候变暖问题,并作为能源和环境领域的先锋,走在世界前列。 早在欧盟前身——欧共体建立之初,就开始关注能源和环保问题。于上世纪70年代成立了能源委员会和环保总司,制定共同能源和环保政策。上世纪80年代初,欧共体开始了对新能源的研究,尤其加大了对核能和太阳能的研究,并于1995年发表了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和《白皮书》,完成了欧盟能源发展总政策的制定任务。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积极参与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国际环境会议,主张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主动承担了减排义务,极力推动国际谈判,促成了首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温室气体减排具体协议《京都议定书》的生效,还于1993年制定了欧盟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半个多世纪以来,欧盟在能源环保议题上发挥着积极的带头作用,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欧盟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盟首脑会议围绕能源供给、内部能源一体化市场的构建、国际能源市场的协调、加强节能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推广以及实现减排目标等进行了不懈努力。 近期的主要成果有:2006年通过了《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至2009年),采取综合措施以确保欧盟中长期能源供应;2007年决定继续执行欧盟《第五个课持续发展规划》,制定二氧化碳排放税收制,设定减排目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等;2007年欧盟确立《能源与运输发展战略》,在交通运输领域提高能效,支持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鼓励广泛的节能与减排研究;2009年4月,出台了《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将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紧密结合,提出了更宏伟的目标和更具体的实施方案。 欧盟:新能源领域的大手笔 欧盟不仅是能源消耗重地,也是能源进口大国。为确保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欧盟一方面要开展紧密的能源合作,加强与能源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俄罗斯、中亚、里海与黑海等,同时也要加强与能源组织的合作,如与欧佩克、经合组织及大型跨国能源集团等的合作。 另一方面,欧盟也在由依赖外援逐步向独立自主方向发展,不断摆脱对外部能源的供应。为了不受制于人,确保完全的行动自主,欧盟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扩大核能利用规模,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大力发展低碳经济。[NextPage] 《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 2006年通过的《欧盟未来三年能源政策行动计划》(2007年至2009年)提出要提高能源效率,以达到欧盟至2020年减少能源消耗20%的目标,要求各成员国要明确节约能源的“责任目标”,依照各国的经济与能源政策特点,确定主要的节能领域以便迅速采取落实措施。如对民众家庭、公共场所、政府机构、旅游饭店及商业建筑、城市灯光景观和道路照明等电力消耗领域,鼓励尽快更换节能灯与节能器材。照此速度发展,仅2007年至2009年三年欧盟就可节省10%至20%的电力消耗。欧盟还进一步扩大对核能的利用与开发,增加安全性保障、减少核废料污染等技术研究的资金与人力投入。 《计划》还要求加大对研究新能源技术与开发绿色能源的力度,大力推动新型能源与绿色能源的使用工作,规定在2007年至2009年这3年要达到10%的可再生能源与自然能源的使用目标,并根据不同国家进行目标分解。 从《计划》的执行情况看,目前在欧盟成员国内已经有上百家研究机构和企业重点从事绿色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自然能源的使用已经由工业、农业向商业和民用领域普及,并逐渐进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 有专家称,目前欧盟在通过植物分解以生产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已经日渐成熟,欧盟正在降低成本与技术推广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鼓励政策,通过给使用绿色能源与节能设备的用户以资金补偿或奖励来进行新技术的推广普及,相关措施已在大部分成员国开始实行。 《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 2008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通过了《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2009年4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就此表决,一致通过了这一里程碑式的法案文本。这一计划的出台是要减少欧盟从外部进口燃料的依赖,也标志着欧盟在引领一场新的全球工业革命中要大展身手。这被广泛认为是全球通过气候和能源一体化政策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目标的重要基础。很多人非常看好,尤其是在当下严峻的经济危机中,认为这可能会产生更大的收益,包括在促进能源安全、增加就业、促进研发和创新等方面。 《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的核心内容是“20-20-20”行动,即: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若能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其他发达国家相应大幅度减排,先进的发展中国家也承担相应义务),欧盟则承诺减少30%;设定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20%的约束性目标,包括生物质燃料占总燃料消费的比例不低于10%;将能源效率提高20%。 这一《计划》相比之前的各项能源和环保政策,决心更大、整合力度更高,目标也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 首先,加大了温室气体控制范围,扩展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如:设置了各成员国的排放上限,从2013年开始对免费排放配额许可进行拍卖。 其次,制定并实施责任分担机制。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耗中的比例提高到20%这一目标,欧盟依据成员国的人均GDP,适当参考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潜力、能源结构等指标,将20%的目标分解给各成员国,各成员国承担的责任从10%至49%不等。瑞典最多,为49%,马耳他最少,为10%。 再次,制定约束性可再生能源目标,强调推行生物质燃料,如将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20%,包括运输部门中生物质燃料占总燃料消费的比例不低于10%,这样可以每年减少6亿至9亿吨二氧化碳排放,以及2亿至3亿吨化石燃料消耗,所有这些价值130亿至180亿欧元/年。预计欧盟推行可再生能源可以增加300亿欧元的收入,提供大约35万个工作岗位。 最后,制定关于碳捕获和封存以及环境补贴的新规则。欧盟积极寻求开发一系列技术促进碳捕获和封存的安全使用和发展,欧洲委员会计划2015年鼓励欧洲建造10个至12个大规模的示范厂,并在2020年左右使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商业化运行。 要领导新的全球技术革命 打开欧盟光辉卓越的能源环保历史成绩单,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欧盟无论是在能源环保战略还是具体的实施细则、法律法规上,都可以说是遥遥领先,基础雄厚,实力不容小觑。 同时,在当前经济危机的狂风暴雨中,以及世界各国愈演愈烈的能源大战的形势下,欧盟在能源和环保领域的这两项大计划可谓是雄心万丈、面面俱到,相比奥巴马的能源新政也更全面系统、具有可操作性,难怪欧盟声称“要引领一场新的全球技术革命”。 《中国能源报》 (2009-05-04 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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