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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文章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 发布日期:2009-04-3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4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文件,江苏省著名企业江苏光芒集团有限公司的“光芒”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也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同行中首家同时获得两项驰名商标认证的企业。截至目前,光芒集团已经成为拥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于一身的大满贯企业。 江苏光芒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5年,于1982年注册了“光芒”商标。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厨卫电器、太阳能两大产业11大系列200多个规格产品,企业专利技术突破200项,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光芒集团主导产品灶具、油烟机、热水器、太阳能等产品占有率连续多年居行业前列,产品远销国内外8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每年保持30%以上的速度递增。 多年来,光芒集团一直坚持走“品牌制胜,科技导航”的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企业坚持“品格、品质、品牌”三品合一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打造一流科技精品,为顾客提供金牌服务,光芒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不断提升。“家有光芒,喜气洋洋”的广告语也传遍大江南北。1998年,光芒商标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同时为保护光芒品牌权益,光芒在新加坡、西班牙、德国等76个国家注册了光芒商标。 据了解,随着光芒品牌的全国影响力深入人心,近几年浙江、安徽、广东、河北等地出现了多家盗用光芒商标、仿冒光芒产品的企业,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江苏光芒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中国驰名商标的申请,并于近日正式得到认定。 据光芒集团董事长范朝洪介绍,多年来光芒集团一直坚持走名牌战略,光芒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对光芒过去的肯定,同时更赋予了企业更高的责任。光芒将会继续努力为用户打造质量过得硬的产品,提供超值的服务。 光芒集团董事长范朝洪表示,光芒集团将抓住中国驰名商标契机,继续围绕“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要求,努力打造精致产品,为用户提供金牌服务,为打造百年企业,创世界名牌而不断奋斗。(光芒集团:孙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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