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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购买海南省温室气体“减排量”文章来源:海口晚报 | 发布日期:2009-02-1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记者光明)你相信温室气体可以用来交换资金和技术吗?记者13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9个项目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预计年减排量为49.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减排废气可争取资金和技术 据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可以出钱出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合作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最后核准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算作发达国家的指标,发展中国家企业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额度,可向外方出售。 去年儋州峨蔓风电场与一家奥地利公司进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转让总量不超过3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10.7欧元。 9项目年减排约50万吨 清华大学教授韦志洪认为,海南余热利用,风能、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填埋及畜禽养殖粪便产生沼气等领域的项目均可参与发达工业国家的“减排权”交易。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有9个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为CDM项目,主要与德国、荷兰、英国、瑞典等国合作,预计年减排量为495108吨二氧化碳当量。 海南东方感城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已与日本丸红株式社签订排放权买卖合同;昌江叉河200万吨水泥技改项目低温余热发电机组项目与日本三菱证券达成合作意向,准备签订排放权买卖合同,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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