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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发展主流盯准可再生能源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 发布日期:2008-07-16 | 作者:高宏存 | 点击次数:

     可再生能源在全球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后发潜力,引起业界广泛关注。截至2008年2月,全球已经注册的1087个CDM项目中,能源产业领域650个,占59.8%,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有较高比例,渐成CDM主流。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新秀,中国CDM呈强劲发展之势。

     CDM:温室气体减排的平台

     1992年6月,154个国家在联合国环境会议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决定共同采取措施防止地球温室效应而引起的气候异常现象。1997年又依此制定了对发达国家设定强制性减排目标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2012年以前必须减少6种温室气体排放,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5.2%。这6种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等。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履约有3种方式,即共同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权交易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对无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和技术投入,以由此得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作为本国的减排指标。

     国际能源署预测,由于经济和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发展中国家将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据74%的比重,其中仅中国和印度就占全球能源增量的45%。

     再生能源:CDM的新宠

     化石能源是目前人类使用的主要能源,但也是产生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世界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安全、可持续利用和气候变化引起各国高度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作为改变这一现状的根本措施之一,成为CDM开发潜力最大的领域。

      CDM全球环境保护基金组织统计,截至2008年2月,全球已经注册的1087个CDM项目中,能源产业领域650个,占59.8%,是所有领域最多的,意味着能源产业尤其是可再生能源成为CDM主流,发展潜力较大。此外,废弃物处理领域256个、能源利用工程98个、农业83个。

     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发CDM的项目,主要通过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新能源,代替化石能源发电,作为燃料,降低CO2排放量;抽取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煤层气,或通过厌氧工艺处理含有有机物的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将甲烷回收再利用。

      发达国家将本国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建立起碳交易市场。目前,全球已形成欧洲碳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能源交易所等10多个碳交易市场。2007年2月,联合国和中国发表声明,将在北京设立碳交易所。

      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联合国分配给减排义务国(发达国家)的减排量为444亿吨CO2当量,按1吨CO2当量换算为10美元计,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4440亿美元,其中通过CDM所得到的CO2排放量将达到10亿吨,市场规模则为100亿美元。

      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新秀

      我国被列为无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但积极促进温室气体减排,近年来年均CO2减排量达4639万吨,占全球减排总量的42.71%。我国CDM市场发展迅猛,进入了活跃期,成为最大的卖方市场之一。全球知名的碳融资公司接踵而至,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对CDM项目逐渐认知,为数不少的化工企业申请的CDM项目已获批,成为CDM的直接受益者。据悉,截至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已批准了CDM项目1000多个,其中在联合国成功注册214个,占19.69%,成为注册项目仅次于印度的第二大招商国(发展中国家)。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6年1月,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施行,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税收、投资等政策;2007年6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将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措施,预计到 201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约2.9亿吨CO2当量;同年9月,中国政府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将达到15%。200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约2.2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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