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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清洁发展机制在减排发挥作用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8-05-2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记者张艺、孙晓胜)甘肃省副省长郝远23日在京表示,我国应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动清洁发展机制,为减排工作引进技术和资金。 郝远是在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上作此表示的。他透露,此次博览会上,甘肃省签约的项目大部分都是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签约额达到2.96亿元。 他说,清洁发展机制,即CDM机制,为甘肃企业引进了环保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大大提升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在CDM机制下,企业在实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项目时能得到国外资金的补偿,节能减排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水平也由此得到提高。 据介绍,甘肃省从2002年开始进行CDM项目开发工作,成为世界银行在我国第一批CDM项目执行省和亚洲开发银行第一批项目潜力调查试点省。截至2008年5月初,甘肃省有57项CDM项目通过国内批准,合计年减排量约71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当于节省了标煤64万吨;通过异地注册的是19项,年减排量约183万吨。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从2008年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很难依靠自身减排能力达到《京都议定书》的设定目标。于是《京都议定书》同时规定,发达国家可以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方式,在没有减排指标的发展中国家实施环保项目,通过购买经认证后的减排量来履行减排义务。CDM机制实质上是一种市场机制,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环保项目,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抵消发达国家自身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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