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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光伏贸易摩擦

文章来源:newsletter@sunwindenergy.asia | 发布日期:2015-03-19 | 作者: | 点击次数:

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也就是“双反”调查。这个调查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是中国产品迄今为止遭遇的最大规模的一起贸易摩擦案件。但是中欧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积极对话和磋商,最终达成了“价格承诺协议”,成功解决了光伏贸易摩擦。这件事情充分表明,只要摩擦的双方有足够的诚意坐下来谈,是可以有智慧、有能力来管控好贸易摩擦的。

现在中国企业一方面纷纷要求中国政府在WTO提起争端解决,另一方面也都考虑在美国国内的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2月,加拿大对中国光伏产品正式发起“双反”立案调查。今年3月5号,加方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建和晶片“双反”调查作出初裁,分别对包括天合光能、无锡尚德等多家中国企业征收从9%到286%不等的“双反”关税,并将于今年的6月30日前作出仲裁。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是中方一贯的立场,我们对光伏产品贸易摩擦的态度也是如此,我们希望与有关国家加强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这一类问题,共同推动全球新能源领域的健康发展。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管理和服务等政策意见,对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在积极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的同时,加强和相关国家的对话,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也取得了可喜成效。我们相信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会提高,并为提升中国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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