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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文章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 发布日期:2009-01-12 | 作者:胡隽秋 | 点击次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总体上说,我国优质能源相对不足,能源消费以煤为主,资源和环境压力大,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着重大挑战。随着后石油时代的来临,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全面推进能源节约的同时,坚持清洁、高效、多元和可持续发展,下功夫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个经济、清洁、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

当前新疆还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工业体系是依靠对常规能源的高消耗实现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压力日趋严重。加快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构筑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均衡发展、互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新型能源产业结构,从根本上减轻经济增长对常规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压力,缓解资源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选择。

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是为了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发展成果由广大群众共享。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从“增长方式”到“发展方式”的演变,是经济数量型扩张向质量型发展的理念升华。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但对GDP的片面追求并不完全反映人民群众的实际水平。只有在经济增长与发展相统一的基础上,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才能实现科学发展。因此说,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人为本就难以真正体现。不实现 “三个转变”中的第一个转变,长期依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压低国内劳动成本,发展成果只能由少数国内外大企业主分享,而广大群众得不到更多的实惠;如果不实现第二个转变,长期依靠第二产业拉动,一、三产业落后,就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结构的升级。第二个转变不实现,发展不可能持续;同样,第三个转变不实现,资源环境更不可持续,社会的总循环将存在障碍,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无法协调。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二、解决资源和环境约束的出路在于发展方式的转变

我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矛盾、挑战日益突出,如能源和其他重要资源的生产和消耗增长迅速,环境压力空前增大等。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资源消耗强度是不同的,大体上呈倒U型分布,上升速度较快的是重化工业增长加快、比重提高,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增长正处在这样一个阶段。尽管中央通过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使能耗技术指标有所下降,但由于高耗能产业比重增大,总的能耗水平还是在上升。新疆虽然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但耗能型产业结构特征明显,粗放型增长方式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经济增长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问题突出,造成能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污染严重,也使得单位GDP能耗居高难下。和全国一样,新疆也面临着经济发展中对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多重压力。这些矛盾和压力,在已有的发展方式空间内是难以应对和消除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加快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构筑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均衡发展、互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新型能源产业结构,从根本上减轻经济增长对常规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压力,缓解能源资源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选择。[NextPage]

二、加快推进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新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高投入、高能耗支撑,经济效益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经济增长的粗放特征极其明显:新疆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低于东部沿海省区;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源型和原材料工业支撑,采掘业工业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过大,而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偏小;经济增长以投资拉动为主,且投资效益低下,每单位投资创造的GDP增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发展缓慢,效益不佳,扣除石油石化企业后的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只有石油石化工业的六分之一,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反映能源消费量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近几年逐年走高;能源利用粗放,创造单位价值的能源消耗水平是全国的1.7倍;由能源利用所造成的环境和资源压力逐步增大,城市大气污染以及河流和地下水污染、植被退化、沙漠化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

在此情形下,积极开发新疆可再生能源,降低经济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建立多元化的新型能源消费结构,提高经济发展中对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集约化水平,对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以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发[2007]32号文件精神,加快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有利于优化新疆能源和产业结构

长期以来,煤炭、石油、天然气在新疆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偏大(95%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极小,能源结构的单一化、不可持续性特征明显。积极开发新疆可再生能源,可显著改善能源结构,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系统。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优化新疆产业结构,逐步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2. 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资源压力

目前,在新疆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达到56%左右,石油所占比重达到26%左右,天然气所占比重达14%左右,水风电所占比重长期徘徊在4%左右,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明显偏低。积极开发新疆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仅能有效发挥新疆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而且可以使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用在其他能源所无法替代的用途上,从而大幅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效益,相对减轻资源压力与约束,为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3. 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据测算,利用煤炭每生产1千瓦时电将排放6克硫、730克二氧化碳;1升汽油完全燃烧将排放2200克二氧化碳。当前我国能源利用中对温室气体造成最大影响的是化石能源(主要是煤炭、石油),对温室气体影响达到90%左右。而在新疆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合计所占比重达到95%以上。积极开发新疆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可大幅降低碳排放量,相对减轻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促使新疆向发展低碳经济方向迈进。

4. 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由于受资源型经济结构及工业发展初级阶段的制约,新疆发展循环经济的步伐明显滞后于内地省区。积极开发新疆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将会对新疆发展循环经济起到重要示范带动效应。

5. 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我国可再生能源主要富集于西部欠发达地区,这一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整体水平低。借助于国家支持及自身积累,新疆在风机制造领域已取得国内领先地位,成为自主创新的典范。除金风科技外,新疆还涌现出以风电行业为主的配件制造业、安装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推进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等领域开发利用的科技攻关力度,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将对提升新疆可再生能源产业整体水平起到很好的示范拉动效应,促进新疆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能源与交通研究所  胡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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