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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购置税难启新能源车市场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 发布日期:2008-05-30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我们可能只能眼看企业把开发新能源车作为品牌宣传的幌子,以及浓烟滚滚的柴油车从马路上跑过。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新车生产计划中包括了7款新能源车。随后国内媒体也纷纷在讨论,国家已经批准了减免新能源车购置税的建议,相关政策有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很是为新能源车市场春天的即将到来欢呼雀跃了一番。 一般分析认为,高昂的开发成本使得新能源车的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大部分第一次购车的消费者不选择节能环保汽车。但反观丰田混合动力车普锐斯在全球畅销已过百万辆,而国内经降价之后一年销量也仅有2000辆的尴尬局面,以及本田等企业在发布混合动车新计划时未把中国市场作为重点的事实,光凭减免购置税就能启动国内新能源车市场的想法显然还是痴人说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日前发布的2008年汽车蓝皮书分析,除了减免购置税之外,一个更重要的措施是开征燃油税来提高使用环节的燃油成本,反向鼓励节能环保汽车的消费。目前世界上已有超过130个国家开征燃油税,美国的税率是30%,英国是73%,日本约120%,德国是260%,法国则高达300%。在国内,由于各方面的利益纠缠,《公路法》提出的“以燃油附加费代替养路费”10年来仍不见实行。据评估,以超过30%的税率征收燃油税时将对消费者购车行为产生显著影响;燃油税率超过40%时,小排量与柴油车将变得更有吸引力。 另外,国际上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购车补助,是政府鼓励节能环保汽车消费的常用办法。蓝皮书因此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对于购买混合动力车等节能环保车的消费者,政府应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作为激励措施。补助金额大体为常规动力的原型车差价的50%左右。政府可以将节能环保车辆的财政补助金列入财政专项基金,在燃油税开征前,财政专项基金可以从车辆税归集中支付,在开征燃油税后,可以从燃油税和车辆税归集中支付。 但建议归建议,对新能源车的真正系统性激励措施的实行仍不乐观。明显的事实是,前年对于养路费违法征收的大讨论最终仍归于沉寂。体制的弊端在汽车领域也同样不能避免。那么,在很长时间里,我们可能只能眼看企业把开发新能源车作为品牌宣传的幌子,以及浓烟滚滚的柴油车从马路上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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