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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发布文章来源:新浪 | 发布日期:2021-10-20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日,华北能监局正式印发《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该规则是华北能源监管局在第三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之后又一次机制创新,也是国内首个探索以容量为交易品种的新型辅助服务市场。文件对市场成员、报价与出清、市场组织流程、市场执行、费用结算与分摊、市场考核、市场监管等进行了规范。 文件明确:市场运营初期,电网侧、常规电源侧、用户侧等储能项目暂不参与调峰容量市场。配置储能的新能源电站,其所配置储能单独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参与京津唐电网统一优化。配置的储能装置优先满足新能源电站自身新能源消纳,同时储能装置应单独作为市场主体参与调峰市场,并根据相关规则获得调峰费用。计算调峰容量市场分摊费用时,扣除其储能装置促进自身新能源电站消纳电量。后续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分摊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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