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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部分地区光伏新建规模被取消?

文章来源:能见APP | 发布日期:2019-08-20 | 作者: | 点击次数:

近两年,西北地区光伏弃光率一直不符合国家标准,弃光限电问题始终限制着西北光伏产业的发展。

2019年2月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表明,甘肃、新疆两地连续三年被列入红色地区,2019年将暂不下达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西北地区土地资源、日照资源丰富,适合光伏电站建设。2012年起,西北地区光伏产业呈现“井喷式”发展,成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重地。截止2017年底,西北五省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已经达到35GW,占全国总装机规模的27%;2017年的发电量为407.25亿kW/h,占全国光伏当年总发电量的34%。但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居高不下的弃光率成为挥之不去的难题。

2016年西北地区弃光电量大幅增加,达到70.4亿kW/h,全区弃光电量占全国弃光电量比重达到99.4%。2017年,西北五省的弃光率仍然达到14.1%,近66.7亿kW/h的光伏电力被弃。新疆、甘肃的弃光率最高,分别高达21.6%和20.8%。

甘肃多年来弃光率居高不下,前几年甚至爆出高达40.2%的惊人数字。新疆地区早些年的弃光数字令人更加震惊,弃光率高达67.4%。

而在装机容量方面,新疆地区的累计装机容量由2017年的第二位下降至2018年的第六位,甘肃更是跌出了全国前十。

西北地区的弃光率如此之高,其根本原因是当地工业基础薄弱,消纳能力有限,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其中消纳困难这一难题困扰了中国光伏产业许多年,也是西北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之一。

制约西北区域新能源消纳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历史沿革问题,也有随规划发展变化而产生的新问题。但从现状来看,制约西北区域新能源的消纳集中表现在本地电力需求不足、外送潜力未完全发挥、区域调峰能力有待提升、新能源预测精度不准、市场及调度机制不完善五个方面。

针对弃光限电问题,此前国家也曾通过“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做出规定,到2020年为止,要将甘肃、新疆等地的弃光率控制在10%以内。对此有三方面的破解措施:电力交易市场化、电网配套建设与特高压外送通道。

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消纳条件得到改善,弃光电量55亿kw/h,较2017年减少18.0亿kw/h;弃光率为3%,较2017年下降3个百分点。弃电的明显改善,一方面源于2018年新增装机容量中近一半来自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条件优越;另一方面,弃光严重的西北地区采取了多种促进消纳措施。总体来看,2018年弃光最严重的是新疆(不含兵团)、甘肃,弃光率分别为16%和10%,较2017年分别下降6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弃光限电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从长远来看,西北地区依然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能源供给基地,仍然将在国家能源战略布局中占据重要地位,而光伏作为西北地区优势资源也将在西部能源体系中继续发挥关键作用,但发展模式将告别以往的“野蛮增长”步入稳健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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