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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投2亿推广太阳能热水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10-05-08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本报讯 记者陈弘仁报道 北京市将在3年内安排2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和现有住房大规模安装太阳能的,政府将给予补助,标准按照集热器面积200元/平方米补贴。现有居住小区新装太阳能也可以申请补贴。日前,《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这是北京市推进实施六大“金色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
对于资金的补助范围,2010年1月1日之后北京市开工的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各类公共建筑以及各类既有建筑改造中,都可以在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申请补助。北京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办公室主任刘肖群介绍,现有居住小区如想获得补贴,业主委员会须选定一个符合资质的太阳能设计、建设单位,制定出太阳能热水改造方案,前往市住建委申请。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在此列,刘肖群表示,“包括文教卫等公益事业单位建筑,不在这次补贴之列,是因为这些建筑本身由政府投资建设,已经明确鼓励使用太阳能,有配套政策给予支持。” 到2012年的3年内,北京市将投入两亿元用于专项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补助原则是:支持高端、扶持产业、先申先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赵晓伟表示,通过实施补贴,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太阳能开发领域。据了解,这次申请补贴的条件包括,项目应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安装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且集热器有效得热量须大于8兆焦/平方米。此外,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化的,采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太阳能利用产品的,以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都享有优先补贴权。在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上,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前1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的项目业主单位,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住建委按实际安装集热器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目前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的每平方米造价约在1500元至2000元。政府补贴额度达到总造价的10%以上。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使用太阳能的建筑面积达到550万平方米。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北京市太阳能光热技术的推广应用,北京市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还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太阳能光热利用的相关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进力度,积极做好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和生产企业的培训、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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