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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层以下新建住宅须配太阳能热水系统文章来源:新快报 | 发布日期:2009-07-3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新快报讯(记者 周晶晶)记者近日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珠海市新建的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必须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建筑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将被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建筑能耗约占珠海市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至关重要。珠海市地处亚热带,在太阳能应用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把太阳能的利用纳入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后期管理,有利于太阳能的推广。 此外,珠海市作为省能源审计示范城市,今年必须完成至少10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在此之前,必须做好2009年珠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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