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太阳能 - 集成应用 |
多晶硅行业秩序重构文章来源:中硅网 | 发布日期:2011-04-1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准入条件》,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环境条件要求高的区域周边1000米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等。此外,该准入条件还规定,到2011年底前,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必须小于6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线则将被淘汰。 “在这个行业,仅有少数的几家是大户,多晶硅厂商中80%都是小企业,其中多数都是瞅准了这几年光伏产业的火爆局面不惜重金进入这一领域的。这些企业的产能普遍在百吨规模左右,对照这次的准入条件,在规模和能耗上基本上都没法达到要求。”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29个省市区共有370家光伏企业,其中多晶硅企业80多家。有关人士此前指出,国内多晶硅生产还没有统一的能耗、占地及环保标准,多数多晶硅企业在成本、质量等方面仍难以与国外企业抗衡,80%左右的多晶硅生产企业难以摆脱被淘汰的厄运。 “不过短期看来,准入条件还是给了小企业一段缓冲期,集中性的退出市场、转产不太可能。”对于《准入条件》究竟将对多晶硅产业产生怎样的作用,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条件的实施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我国多晶硅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多晶硅的总体生产成本也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整个太阳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准入门槛的提高,把多晶硅未来的扩产集中在现有几个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企业,供给面上的压力将成为短期多晶硅价格继续上行的动力。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020-37206200 邮箱:newenergy@ms.giec.ac.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635 粤ICP备:11089167号-4 主办: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1998-2013 newenergy.org.cn/newenergy.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新能源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