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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颁布“环保”门槛大幅提升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 发布日期:2011-03-0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南都记者 高凌云 实习生 林业栋 早在春节前就下发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3月1日由工信部正式发布。根据工信部公告,准入条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信部表示,有关部门在对多晶硅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等工作中,都要以准入条件为依据。 《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最引人瞩目的地方,就是大大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特别是对环保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将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多晶硅行业带来巨大冲击,2011年将成为多晶硅行业的洗牌年。 向“高能耗、高污染”宣战 作为新能源产业重要一员,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被寄予厚望。但作为光伏核心原材料的多晶硅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却一直背负着“高能耗、高污染”的骂、名。在一些低电价区域,不少中小多晶硅企业凭借低廉的电价及零成本的尾气排放,依然能够获得较低的生产成本,并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特别是去年以来,多晶硅价格一路飙升,目前,多晶硅现货报价最高已触及114美元/千克,相对于中小企业50美元/公斤的生产成本,利润十分可观。 不过,《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的实施,使得中小多晶硅企业大赚“环保”钱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据准入条件规定,到2011年底前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必须小于6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线则将被淘汰。 此外,准入条件还对多晶硅企业提出了多项环保要求,如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在依法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疗养地、食品生产地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区域周边1000米内或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多晶硅项目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水资源实现综合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率≥95%等等。 准入门槛提高 行业洗牌在即 除上述环保门槛外,准入条件还规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1000吨/年等。 中投顾问首席能源分析师姜谦认为,目前国内多晶硅厂商中80%都是小企业,普遍在几百吨规模左右,这些企业在规模上、能耗上大多达不到要求,2011年年底将是这些中小企业被淘汰的“大限”。在姜谦看来,准入条件最终会让我国形成10家左右的大型多晶硅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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