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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提高助行业整合

文章来源:中国网 | 发布日期:2011-02-2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2011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文件指出:“对现有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应当逐步退出多晶硅的生产”。多晶硅行业新年伊始就遭遇政策调控重拳,国内多晶硅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抑制行业重复建设,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此次出台的调控政策对多晶硅行业项目建设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以及能耗、环保标准等准入门槛都给予明确。

《准入条件》明确,多晶硅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综合配套、安全卫生和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

在依法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条件要求高的区域周边1000米内或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已运营项目要依法逐步退出。

《准入条件》强调,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核准。

《准入条件》同时在生产规模与技术设备上对多晶硅项目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3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1000吨/年。

在能耗和资源回收方面,《准入条件》明确规定,新建多晶硅项目生产占地面积小于每千吨6公顷。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每千克80千瓦时,到2011年底前小于每千克60千瓦时;半导体级直拉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每千克100千瓦时,半导体级区熔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每千克120千瓦时。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水资源实现综合回收利用。

《准入条件》强调,到2011年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每千克200千瓦时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线。《准入条件》还明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现有企业应依法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两次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年。[NextPage]

对不符合规划布局、生产规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多晶硅项目,《准入条件》明确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核准和备案,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

目前国内的多晶硅厂商中80%都是小企业,年生产能力约几百吨。这些企业在规模上、能耗上大多达不到《标准》要求,2011年年底将是这些中小企业被淘汰的“大限”。

2011年2月21日,“新疆普新诚达和德国SCHMID硅业3000吨/年硅材料项目新闻发布会暨合作签约仪式”在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举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新能源协会的关怀下,新疆普新诚达能源有限公司与德国SCHMID集团公司签订了《新硅烷法工艺的3000吨/年多晶硅生产区总承包合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规划;工艺设计;项目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以及生产区其它的配套设施建设直至完成整体生产线正常运行;为达到目标,SST应提供的项目配套服务、培训及必要的技术咨询。同时双方还签订了《战略性合作伙伴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将在光伏产业链上展开全面合作,预计双方合同标的大约在34.1亿欧元,约为300亿元人民币左右,就新疆普新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着力打造涵盖整个光伏产业链条的上、下游全面生产、研发项目建立广泛、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由中国新疆普新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德国SCHMID集团(SST)签署了《新硅烷法工艺的3000吨/年多晶硅生产区总承包合同》会议由刘琼女士主持,参会人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委书记焦启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庆利、副市长徐生才、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赵玉文、上海市新能源协会理事长朱元昊、德国SCHMID集团董事长Christian Schmid、德国SCHMID集团运营总监Jochem Hahn、德国SCHMID集团中国区总裁史少武、新疆普新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凡和总经理李顺华等政府官员、新能源协会领导、相关企业高管及新闻界的朋友。

新疆普新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五年的努力,在新疆建立起世界一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为新疆乃至全国的新能源建设翻开新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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