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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补贴"覆盖基础教育学校 幅度最高50%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 发布日期:2009-02-2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通讯员 杨学良 记 者 滕韶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加大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使用力度,在以往支持热水用量大的公共领域(宾馆、省属高校等)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基础上,将全省基础教育学校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纳入财政补贴范围,补贴幅度高达50%。为此,省财政专门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 扩大财政补助范围。在以往支持宾馆和省属高校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基础上,将省内所有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均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降低财政补贴门槛。省内所有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宾馆,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并日产热水量达到20吨的可申请该项财政补贴;基础教育学校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日产热水量只要达到5吨的,就可申请该项财政补贴。 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对省内所有高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宾馆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供水,且达到日产热水量规定标准的,按其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额的 30%的比例给予补贴;基础教育学校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供水,且日产热水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将按其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额的 50%给予补贴。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扩大财政补贴范围,尤其是将基础教育学校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可以在青少年学生中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对树立青少年学生的节能意识、倡导整个社会共同参与节能活动具有积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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