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凡)盐田2008年被评为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区”之后,昨日盐田区政府以政府2号文件形式,提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城区的决定》,要求在2020年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城区,并详细列出了十大生态工程的推进表。推进表指出,今年盐田区将开展太阳能屋顶试点,于明年全面推广。
2号文件提出,到2011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要得到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市的生态格局不断完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单位GDP电耗控制在300度/万元以下,单位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万元以下。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污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生活垃圾循环再利用率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到2020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城区。
为加强环境保护,2号文还详细列出了十大生态改善工程的任务分解表和推进日期。2009年,盐田区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全区旧村和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明年全部建成排水达标小区;开展以太阳能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太阳能城区”建设,2009年完成建设规划;开展太阳能屋顶试点,并于明年全面推广,并完成绿化屋顶的试点工作;完成小梅沙生态公园等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