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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太原新建筑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可享补贴文章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 发布日期:2008-11-25 | 作者:郭强 | 点击次数:
近日,太原市出台了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今后建筑中使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有望获得适当补助。 实施意见规定,今年,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要求达到8%、2009年达到16%、2010年达到25%以上,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应用的技术体系和相关技术标准、配套政策法规。 今后新建、改建的12层以下住宅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公共建筑应采用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12层以上建筑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条件的道路和庭院照明应采用太阳能照明,可推行太阳能采暖及其他太阳能利用技术;具备条件的有建筑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使用太阳能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给予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额的30%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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