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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制定太阳能灯具地方标准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 发布日期:2008-10-2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在良好光照条件下,白天充电8小时以上,包括路灯、庭院灯、景观灯和地埋灯在内的多数太阳能光伏照明室外灯具,应保证能连续3个阴雨天晚间正常点亮;草坪灯应保证能连续两个阴雨天晚间正常点亮。近日,由省质监局和省信息产业厅共同主持,省标准化研究所牵头,泉州豪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文创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和泉州百来太阳能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我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光伏照明灯具技术要求》在福州通过审定。 我省是太阳能光伏照明灯具及其相关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产业发展迅速,潜力不可估量,但由于国内相关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该产业的发展与壮大。该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太阳能光伏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方法和要求等,可操作性较强。它将促进我省太阳能灯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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