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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条例颁布太阳能企业抢占新商机文章来源:计世网 | 发布日期:2008-10-15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深圳市贸工局资源处负责人透露,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显露出新商机,建筑保温材料供应商、太阳能企业和节能灯具制造3类企业将从中受益。目前,广东五星太阳能公司等行业巨头争相加大技术研发,抢夺市场份额。 市贸工局资源处负责人说,该《条例》是我国在建筑节能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不但要求商品房节能指标要写进购房合同,还在第四条对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表示鼓励和扶持。同时,《条例》还规定,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节能建筑隐藏的无限商机令太阳能企业怦然心动。广东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深圳及珠三角地区近年来兴建或改造了许多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不少居民也自行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产生了很好的节能效益。目前,该公司已投入巨资加大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开发,同时加快与房地产企业的合作,提高太阳能热水器的覆盖率。 事实上,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太阳能厂商蕴藏巨大潜能。目前,仅深圳太阳能热利用生产企业数十家,年销售产值2.2亿元;太阳能光热产业从业人员约1.2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约7500人左右;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深圳及珠三角地区的优势比较明显,全世界约72%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小产品生产厂家主要集中在深圳、东莞及周边地区。 “房地产商开发的节能建筑要达到最大的节能效果,必须是系统工程,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是首要突破口。”深圳市太阳能学会有关负责人说,广东去年实施的《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规定,新建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要强制使用太阳能,新建的楼盘也要在设计时加入太阳能热水器设置,并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大规模建设带太阳能工程的楼盘。 目前,深圳正全力推进太阳能示范基地建设,扶持相关企业做强做大。经过严格审查,拓日、创益、珈伟、嘉普通4家企业,成为深圳首批太阳能产业示范基地企业。政府补贴每家示范企业30万元,资助其制订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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