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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民购买太阳能热水器享受双重优惠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09-02-02 | 作者:来建强 | 点击次数:
福建省日前出台经济激励政策,促进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农民购买一台太阳能热水器可以享受企业让利400元、政府再补贴300元的双重优惠。 福建省制定了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工程进百村万户活动”计划,并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个省计划2009年在全省推广2万台太阳能热水器,要求太阳能企业在城区、乡镇和村设立太阳能农村服务中心站点,提供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从2006年9月起在一些农村地区结合沼气推广,试点太阳能热水器进村入户的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已在农村地区推广了3万多台太阳能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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