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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问题层出不穷 标准需跟进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 发布日期:2008-10-06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今年是各省太阳能热利用的关键一年。去年4月,国家发改委出台《推进全国太阳能热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中国即将制定太阳能热水器的强制安装政策。随后海南、广东、深圳、山东、山西、辽宁等省市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据悉,目前包括我省在内的众多地区也面临着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的决策考验。 然而近年来,太阳能热水器质量问题层出不穷,造成的安全事故、甚至人身伤害事件不断曝光。8月份,有媒体报道了江苏地区推行太阳能强制安装政策时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太阳能产品的质量隐患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更影响到整个节能减排大计的实施。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质量隐患考验用户信心 太阳能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媒体曝光最多的问题之一。有媒体报道,今年3月,莱阳一用户家中太阳能设备故障,导致跑水18吨,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业内人士指出:“标准缺失使太阳能给建筑的防水、防风、承重等留下了安全隐患,招致房产商和物业的反对。” 此前,《中国太阳能热水器消费使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高达41.5%的消费者对使用情况极不满意。其中,管路冻堵、电加热水中带电、内胆腐蚀漏水、支架锈蚀坍塌等质量缺陷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质量问题。 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也曾强调:在节能环保的关键时刻,如果在产品质量、安全性上屡出问题,很可能对整个可再生能源产生影响。 相应标准需跟进 有业内人士指出,广泛推行太阳能应用,核心在于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针对标准问题,亿家能太阳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久伟认为:首先标准应全面;第二,应形成系统;第三,就是标准制定围绕应用性来做,从消费者使用的可靠性、安全性角度来考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产品检测整体状况堪忧,造成已经颁布的相应标准也得不到有效执行。为此,必须对太阳能产品的关键环节或关键指标做强制性要求。 同时,针对强制安装,也应该建立相应的强制安装标准。在配套标准缺失的情况下,最好是进行强制预留,即要求开发商在建房同时预留太阳能上水管道等等,为后期安装太阳能打好基础,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这样对消费者进行科学引导也变得十分必要。 培养消费者的“被服务意识” 相对于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消费者对太阳能热水器的“被服务意识”还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伪劣产品的存在,并影响到整个太阳能产品的推广。 首先,不少消费者对太阳能热水器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没有意识到高品质的太阳能产品已经能满足更高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另外,消费者的质量和品牌意识有待提高。尽管太阳能产品的质量相差巨大,但外表很难识别,于是消费者往往选择价格便宜的劣品。这样,既损害消费者自身利益,对太阳能产品丧失信心,又加剧了“劣品驱逐良品”,对名牌产品造成挤压。 总之,强制安装太阳能是以造福社会、发展行业为目标的,必须兼顾相关标准的完善,解决普遍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在没有安全、质量的保障下,推行强制预留或许是更为明智的先行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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