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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部分业主安装“太阳能”受阻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发布日期:2008-09-16 | 作者:王照重 | 点击次数:
随着能源日益紧张,节能设备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山东省济南市建委为此制定了加快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应用的有关规定。然而,济南市一些消费者向本报记者反映,不少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禁止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热水器买来就闲置 8月25日,济南市民赵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台能够固定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可拿到新房钥匙后,小区物业公司却表示不允许业主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赵先生说,刚买来的太阳能热水器就这样闲置起来。 家住泉城花园居民小区的姜先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今年4月底,姜先生在某商场为新房子置办家具,抽奖中了一台能安装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当安装工人准备施工时,却遭到了小区物业公司人员的阻止。物业公司人员表示,开发商设计楼盘时没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事情,为了不影响小区整体美观,物业公司规定不允许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没办法,姜先生只好将抽来的奖品送人。 记者调查发现,在济南市,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居民小区有不少,位于山大路北段的彼岸新都小区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物业公司私定禁装规定 太阳能热水系统既环保又节能,为什么这么多居民小区不允许安装呢?9月2日,记者走访发现,所有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定都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自己制定的,禁装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怕给自己添麻烦。 福润康城小区物业公司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在建筑设计规划时没有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现在安装会破坏小区整体美观,有可能破坏楼顶防水层,致使楼顶漏水,所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商定,小区楼顶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但该小区物业公司同时表示,业主可以安装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将太阳能板固定在自家的窗户外侧,并要和物业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业主要对因太阳能设备造成的损失负完全责任。 泉城花园和彼岸新都小区的物业公司也作出同样的解释,称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安全考虑,因为小区居民楼顶都是斜屋脊封顶建筑,太阳能板安装在上面不安全,并且所有居民楼顶层都是阁楼,若允许在楼顶安装太阳能,怕引发阁楼业主的不满。 9月3日,一位多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之所以不允许业主在楼顶安装太阳能设备,主要原因是怕给自己添麻烦。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益,一般会把顶层设计为阁楼,在售楼时会向购买阁楼的业主承诺,楼顶不会安装太阳能设备,否则会影响其销售。一般来讲,安装太阳能设备可能会破坏楼顶防水层,给接管小区后期服务的物业公司增添麻烦,所以物业公司不希望业主在楼顶安装任何东西,有时候开发商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协议,楼顶若因安装太阳能导致漏水,均由物业公司负责,所以物业公司便出台禁装规定。 政府鼓励“太阳能”进小区 9月3日,记者从济南市建委了解到,今后3年,济南市将在民用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今年5月9日,济南市建委颁布了《关于在民用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规定全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含既有建筑改造)的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和施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意见》规定商品房开发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消费者说明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住户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明确后期物业管理中的各方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建委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若遇到禁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情况,可向建委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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