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新能源装机突破2500万千瓦,电力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43.5%和17.7%。新能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7.6%,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宁夏电网成为首个新能源发电出力超过全网用电负荷的省级电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4%,较“十二五”末提高2.7个百分点。光伏制造形成全产业链,单晶硅棒产能占全球六分之一,高效高品质N型单晶双面电池转换效率世界领先。
十四五期间,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整合沿黄地区和中部干旱带土地资源,推动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大型集中式光伏开发,重点在沙坡头区、红寺堡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中宁县、盐池县、灵武市、利通区、同心县、青铜峡市等地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充分发挥风、光资源多能互补优势,鼓励利用风电场空闲土地建设风光互补电站。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创新实施光伏+农业、工业、商业、校园、社区、交通等分布式“光伏+”工程,有效提高用户侧光电应用比例。适时开展太阳能热发电试点。“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成为全区电力增量主体,装机规模实现翻番,到2025年达到325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