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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热水器发展无序与标准无关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报 | 发布日期:2009-08-14 | 作者:许意强 | 点击次数:

日前,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再度炮轰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标准缺乏,下乡后将贻害消费者和全行业。此前,黄鸣曾上书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太阳能热水下器下乡”暂缓,但并未获得认可。

对此,有不愿具名的太阳能同行和行业专家向本报记者指出,黄鸣的说法不准确、很不负责任。近年来,国家一直在积极推动太阳能热水器的标准修订和完善,已出台了近30项产品标准,相关的产品零部件标准也将于年内出台。

此外,太阳能热水器早在多年前便下乡销售,目前农村已成为太阳能企业主要的战略市场,占据着近80%的份额,并不存在伤害消费者和行业发展的重大事件。

标准正不断完善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罗运俊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在我国太阳能热水器领域,已构成了国家级标准和地方性标准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目前,仅针对太阳能热水器的行业标准就有30项,再加上正在制订的零部件、产品能效、设计安装等标准,应该说,基本上实现了从太阳能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到售后安装等一整套相对完善的标准体系覆盖。

据了解,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行业推荐性标准,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太阳能热水器地方性标准。目前,安徽、江苏、广东、北京、深圳等多个地方政府,为了规范太阳能产品的发展,还专门设定了相关的操作细则。

记者注意到,江苏省就专门针对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的融合,规范了相关产品建筑安装的图集和规程,明确规定了太阳能热水器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一系列技术标准。罗运俊还告诉记者,今年北京市也将出台太阳能热水器的施工标准。

地方标准对国家标准形成了有力的补充和完善,将国家标准中的一些条款和规范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实现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完善性。比如,对于太阳能热水器的辅助电加热功能,国家就有专门的3C标准来规范。

罗运俊指出,无论是企业,还是受众,对于产品标准的理解不能片面化。在太阳能的安装设计过程中,确实会存在少量的施工安装人员,不按照标准和规范施工,给太阳能今后的使用埋下了隐患,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太阳能行业标准缺乏。

“发展太阳能标准,要逐步完善、有序推进,企业也要积极参与,但绝不能拿标准来炒作自身,更不能将企业的发展凌驾于整个行业之上,这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位青岛的太阳能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行业发展各方推动

据了解,我国太阳能热水器的下乡销售早在多年前便启动。上述山东青岛的太阳能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90%以上的太阳能企业,市场销售的重点就在农村,无论有没有“家电下乡”政策,太阳能一直都是农村消费者生活用热水的主要途径之一。

实际上,“家电下乡”政策并不是太阳能企业的救命稻草,而是推动了太阳能产业的规范化发展,实现了对行业的洗牌与升级。太阳雨集团董事长徐新建告诉记者,如果说国家政策只推动3种产品下乡的话,太阳能热水器绝对位列其中,因为它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让农民使用到免费的太阳能资源。

一位太阳能资深观察家告诉记者,皇明之所以不支持“家电下乡”政策惠及太阳能产品,原因并不是产品标准缺乏,而是皇明的竞争优势不在农村市场。目前,在全国农村市场上,皇明早就被桑乐、太阳雨等行业领军企业所超越。此次,黄鸣再度旧事重提,实在与其作为行业领跑企业的地位和形象不符合。

罗运俊则认为,现阶段阻碍太阳能产业发展的瓶颈并不在标准上,而是对于标准的执行和统一规范上,特别是在零部件的通用性上非常缺乏。像用于太阳能水箱与真空管的密封圈,由于企业标准不统一,导致一个小小的密封圈,各个企业之间均不能通用,这样就增加了消费者后期的维修成本。

“目前,在太阳能产品上,绝不是推动原机与配件的原装一体化,而应该是力推关键零配件的标准统一性和产品通用性,这样不仅可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还能推动行业整体的技术创新与升级。”上述行业观察家告诉记者。

罗运俊还指出,近年来,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融合上出现了停滞,看上去是由于太阳能设计安装规范等标准的缺乏,实际上是太阳能与建筑领域的技术融合和资源整合的问题。这牵涉到两大产业领域的多个部门,绝不是简单的标准缺乏。

目前,深圳、南京、厦门、郑州、石家庄等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强制要求12层以下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此前,在国内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融合上有多年市场操作经验的、江苏而今太阳能董事长赵二斤告诉记者,城市建筑市场将是太阳能产业今后发展的新方向,产品的质量、性能、标准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目前存在的最大阻力是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单位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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